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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信息来源:鄂城区政府网 日期:2018-11-14

 

鄂城区公安分局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鄂城区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鄂城区公安局2017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鄂城区公安局2017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鄂城区公安分局概况

  1. 部门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全区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2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我区社会治安动态,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负责公安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检查、督促本局及基层部门执法工作。
4
、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实施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破、处置。

5、负责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

6、指导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7、指导和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及保卫组织的建设。

8、组织实施对来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市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9、主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等服务。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区公安局内设指挥中心、政工督查室、法制办、警务保障室、刑警大队、经侦大队、国保大队、治安大队、消防大队(现役)等9大科室,杜山、泽林、碧石、汀祖、花湖、杨叶、燕矶、沙窝、新庙、长港等10个行政派出所。
           2 、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部门预算含机关及杜山、泽林、碧石、汀祖、花湖、杨叶、燕矶、沙窝、新庙、长港等10个行政派出所

 

三、部门人员构成

         鄂城区公安局财政编制数123名,供养人数114名,其中在职80名、离退休人数34名。
               
 
                第二部分
鄂城区公安分局2017 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收入7027.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54万元,占收入的52%。其他收入972.67万元,占收入的14%。上年结转2400.49万元,占收入的 34%

(二)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51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9.42万元,占支出的52.75%。项目支出2426.89万元,占支出的47.25%。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公安。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

  1. 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17年部门收入决算4626.68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82.26万元,上升1.81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2017年部门支出决算5136.3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575.21万元,上升12.61%,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

  2.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3654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65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864.1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23.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4.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4.5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3864.19万元,比 2016 年决算增加645.77万元,上升20.06%。具体情况如下: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支出3864.19万元,比 2016 年决算增加645.77万元,上升20.06%。原因是工资调资。

  1. 行政运行(项)支出2352.7万元,比2016年决算减少42.01万元。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511.52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了687.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2352.68万元,占决算总额的45.8%。其中:

    (一)人员经费2038.51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1623.9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4.5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314.1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314.17万元,占决算总额的6.11%。主要包括:办公费33.26万元,印刷费8.38万元,水费4.77万元,电费42.47万元,邮电费6.34万元,差旅费5.81万元,维护费38.35万元,租赁费1.59万元,培训费2.58万元,公务接待费2.03万元,劳务费61.02万元,工会经费19.39万元,福利费12.8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09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产共10068.43万元,分布构成为:流动资产4355.99万元;固定资产4020.09万元。其中:房屋25822.6平,金额1910.67万元 ;车辆37辆,金额844.54万元;其他(通用设备、家具用具装具、图书档案、文物和陈列品等),金额1264.88万元。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鄂城区公安分局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2426.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公安业务费及特情费”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661.4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毕竟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鄂城区公安分局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应“公安业务费及特情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公安业务费及特情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0万元,执行数为1661.43万元,完成预算的92.3%。主要产出和效果:有效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80.77万元。其中:电脑14台4.58万元、打印机9台1.08万元、勘查相机16台1.92万元、审讯椅7把1.2万元、智能枪弹柜17套52万元,考勤机2套0.35万元、监控设备1套1.5万元、办公桌椅11套18.14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65.25万元,比上年减少5.87万元,下降8.2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上升0 %。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数0个 ,共计 0人。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2.03万元,比上年减少0.19万元,下降8.41%。下降的原因是我办严格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履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共136批次,共计544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3.22万元,比上年减少5.6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 万元,上升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22万元,比上年减少5.69万元,下降8.25%。下降的原因是我办严格加强小车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履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保有量37台。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第四部分 鄂城区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鄂城区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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