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区卫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区卫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区卫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卫计局单位概况
部门主要职能
2、负责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监督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全区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我区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提出区内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组织实施促进全区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拟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指导全区卫生界学会工作和全区卫生计生方面政府与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
15、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16、承担全区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预算含局机关及二级单位三个,分别为区卫生监督所、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区机关医务室。。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收入2593.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9.92万元,占收入的40.1%。其他收入910.82万元,占收入的35.1%。上年结转643.17万元,占收入的24.8%。。
(二)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22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21万元,占支出的16%。项目支出1931.99万元,占支出的84%。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医疗卫生管理事务。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
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17年部门收入决算1950.74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78.99万元,增长24.11%,主要原因是个人增资,相应工资支出增加。
2017年部门支出决算2288.2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929.72万元,增长68.44%,主要原因是财政补发津贴。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1352.62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039.92万元、上年结转31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227.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5.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3.4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1227.9万元,比 2016 年增加735.13万元,上升149%。具体情况如下: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支出1024.03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531.26万元,上升10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支出38.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8.5万元,上升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支出165.3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65.37万元,上升100%。
行政运行(项)支出313.5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62.99万元,上升25%。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914.39万元,比2016决算数增加672.14万元,上升277%。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313.52万元,占决算总额的11%。其中:
(一)人员经费281.93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215.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4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31.5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31.59万元,占决算总额的2%。主要包括:办公费5.55万元、印刷费1.12万元、邮电费1.01万元、电费1.71万元、水费0.04万元、手续费0.01万元、工会经费7.61万元、维修(护)费3.58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41万元、劳务费1.67万元、业务费0.4万元、福利费3.04万元、交通费0.9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0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4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鄂城区卫计局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39个,共涉及资金1931.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健康扶贫”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4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毕竟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鄂城区卫计局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健康扶贫”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健康扶贫”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3万元,执行数为46万元,完成预算的87%。主要产出和效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病种,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和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水平,为农村贫困人口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提高了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了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我局因办公需要,采购设备50台,采购总金额5.78万元。宏基品牌电脑11台,合计3.496万元;京瓷打印机3台,合计0.247万元;爱普生扫描仪1台,合计0.58万元;华为荣耀平板电脑1台,合计0.086万元;档案柜33组,合计1.32万元;多乐信除湿机1台,合计0.05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86万元,比上年减少4.4万元,下降83.6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上升0%。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数0个 ,共计0人。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0.86万元,比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1.84%。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故预算数相应减少。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共12批次,共计135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4.3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上升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4.3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公务车收归政府平台。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保有量0台。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第四部分 卫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卫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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