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局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农林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农林局2017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农林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农林局单位概况
部门主要职能
2.拟订并贯彻落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贯彻执行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提出有关农业财政补贴等政策性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贯彻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区财政局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4.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贯彻落实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贯彻落实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7.负责农业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落实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地方性法规;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加强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区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协助上级抓好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协助上级加强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
8.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9.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的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0.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专项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导农业先进技术,加强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加强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与农业专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2.指导农(林)用地、宜农(林)滩涂、宜农(林)湿地以及农(林)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贯彻落实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依法管理耕地质量;采取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组织指导开展全区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植树种草等防治沙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和督办检查全区防护林、竹林等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和林木种苗管理。
13.组织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检查执行;监督木材凭证采伐、运输和市场管理及林业行政处罚等林政管理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初审征用、占用林地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指导和实施全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与评估,建立林权流转平台规范林权流转,协助建立林权融资平台。
14.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和情况通报;承办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5.研究提出林业产业经营的方针、实施规划;研究提出全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源;负责全区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预审和申报,指导管理全区林业基地建设。
16.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协助管理外来物种。
17.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机构设置情况
区农林局为区独立预算单位,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办公室、农牧股(区防治最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林业股。
区本级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区农业局编制人数22 名;财政供养人数24名,其中在职 16名、离退休人数 8名;临时工人数 0 名。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收入63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3.65万元,占收入的54.5%。其他收入204.44万元,占收入的32.4%。上年结转82.09万元,占收入的13.1%。
(二)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58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05万元,占支出的67%。项目支出191.2万元,占支出的33%。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
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17年部门收入决算548.09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11.98万元,下降27.89%,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相应项目支出减少。
2017年部门支出决算586.25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71.38万元,下降22.62%,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等。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387.42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43.65万元、上年结转43.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87.4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1.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7.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7.7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387.42万元,比 2016年决算减少89.37万元,下降19%。具体情况如下: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支出331.96万元,比2016年决算减少48.2万元,下降13%。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支出13.84万元,比2016年决算减少63.63万元,下降82%。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支出41.62万元,比 2016年决算增加22.45万元,上升117%。
行政运行(项)支出279.0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58.26万元,上升26%。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63.7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54.5万元,上升445%。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支出0.9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223.6万元,下降100%。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万元,上升100%。
其它农林水支出(项)支出41.62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22.45万元,上升117%。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279.08万元,占决算总额的48%。其中:
(一)人员经费209.6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91.8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76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69.0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69.01万元,占决算总额的12%。主要包括:办公费3.12万元、印刷费0.42万元、邮电费0.41万元、差旅费1.96万元、委托业务费34.87万元等。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鄂城区农林局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19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支农资金”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17.8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毕竟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鄂城区政法委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支农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支农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7.1万元,执行数为117.81万元,完成预算的48%。主要产出和效果:一、加大对“三农”的财政投入,能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强化国民经济的基础,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对农业的“多予少取”,能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使之有能力进行更好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能提高农村的消费需求,启动农村市场,进而扩大内需;
三、加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经费,有助于提高农民的素质,进而提高农业生产力的水平;
四、系列的支农惠农政策,使农民进一步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体现社会公平,也为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奠定物质基础。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采购了一台电脑0.474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8.9万元,比上年增加5.62万元,上升171.5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上升0%。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数0个 ,共计0人。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2.18万元,比上年增加1.13万元,上升108.43%。原因是:农业局和林业局合并,导致招待费增加。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共20批次,共计32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72万元,比上年增加4.4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上升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2万元,比上年增加4.49万元,上升201.05%。原因是:农业局和林业局合并,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保有量1台。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第四部分 农林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农林局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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