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政法委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鄂城区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鄂城区政法委2017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鄂城区政法委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政法委单位概况
部门主要职能
(二)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三)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四)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五)牵头协调社会管理相关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六)开展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七)组织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基层平安创建工作。
(八)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和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九)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十)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平安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报告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
(十二)做好区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十三)做好区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做好铁路护路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做好中共鄂城区委法治鄂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做好鄂城区法学会日常工作。
(十七)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1.机构设置情况
区本级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收入227.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34万元,占收入的80%。其他收入28.89万元,占收入的13%。上年结转17.6万元,占收入的9%。
(二)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18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39万元,占支出的91%。项目支出17.02万元,占支出的9%。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
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17年部门收入决算210.23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43.07万元,增长25.77%,主要原因是个人增资,养老保险等相应拨款增加 。
2017年部门支出决算183.41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3.22万元,增长7.76%,主要原因是财政补发津贴、调资等。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181.34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81.34万元、上年结转17.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54.5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7.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2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154.52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15.01万元,上升11%。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支出154.52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15.01万元,上升11%。
行政运行(项)支出137.5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6.79万元,上升5%。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7.02万元,比2016年决算减少8.22万元,下降93%。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137.5万元,占决算总额的89%。其中:
(一)人员经费111.04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87.8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2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26.4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26.46万元,占决算总额的2%。主要包括:办公费3.65万元、印刷费4.73万元、邮电费1.41万元、差旅费1.44万元、培训费5.37万元,劳务费1.17万元,委托业务费3.3万元,工会经费2.88万元,福利费1.28万元等。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鄂城区政法委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17.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扫黑除恶”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0.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毕竟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鄂城区政法委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扫黑除恶”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扫黑除恶”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万元,执行数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54%。主要产出和效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采购一台打印机和一把办公椅,采购总金额0.81万元。(兄弟牌A3打印机一台,价值为0.63万元;办公椅一把,价值为0.18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11万元,比上年减少3.59万元,下降9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上升0%。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数0个 ,共计0人。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0.11万元,比上年减少0.8万元,下降88%。下降的原因是我办严格加强小车及公务接待费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履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共3批次,共计15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2.7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上升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2.79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上缴。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保有量0台。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第四部分 鄂城区政法委2017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鄂城区政法委2017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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