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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决算

日期:2020-11-09
                                                   鄂城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鄂城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区以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及重大技术、经济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2.拟订并贯彻落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贯彻执行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提出有关农业财政补贴等政策性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3.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重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营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

4.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贯彻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区财政局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5.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贯彻落实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6.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贯彻落实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7.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8.负责农业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落实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地方性法规;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加强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区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协助上级抓好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协助上级加强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的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1.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专项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导农业先进技术,加强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加强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与农业专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2.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3.指导农(林)用地、宜农(林)滩涂、宜农(林)湿地以及农(林)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贯彻落实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依法管理耕地质量;采取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组织指导开展全区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植树种草等防治沙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和督办检查全区防护林、竹林等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和林木种苗管理。

14.组织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检查执行;监督木材凭证采伐、运输和市场管理及林业行政处罚等林政管理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初审征用、占用林地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指导和实施全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与评估,建立林权流转平台规范林权流转,协助建立林权融资平台。

15.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和情况通报;承办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6.研究提出林业产业经营的方针、实施规划;研究提出全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源;负责全区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预审和申报,指导管理全区林业基地建设。

17.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协助管理外来物种。

18.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9.负责全区水产生产规划、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及科研试验;指导全区水产生产发展。

20. 拟定全区水务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编制水务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指导乡镇水务规划编制工作;负责水行政许可;提出全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区水务规划内的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提出国家,省、市下达全区和区级财政性资金的水务投资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21.负责全区农村生活、生产经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全区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指导、组织全区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主管全区河道、水库、湖泊、分洪区、蓄洪区、滞洪区水务工作;指导区内河道湖库渠网的治理,保护、开发和利用;指导、组织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协调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水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和实施水能资源规划编制,设计审查、建设监管、水库防汛调度等方面工作。

22.负责区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组织区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水利规费征收工作;依法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务设施的安全监管及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的监督。

23.负责全区供水行业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全区供水行业规划及年度计划执行、服务指标和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农村用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供水行业特许经营;负责提出供水水价调整意见。

24.负责全区水务行业的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水务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重大水务行业科技研究和技术推广,负责水务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区水务统计工作。

2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区农业农村局为区独立预算单位,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办公室、农业股、水利股(水利和湖泊局、河湖长制办公室)、农村发展股。

2、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区本级预算。

三、人员基本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编制人数8名;财政供养人数46名,其中在职 23名、离退休人数 23名;其他人员8名;临时工人数 0 名。

 

第二部分  鄂城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入2275.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1.1万元,占收入的41.36%。其他收入1177.83万元,占收入的51.76%。上年结转156.65万元,占收入的6.88%。。

(二)2019年部门决算支出227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2.55万元,占支出的85.8%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    .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决算2118.93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410万元,增加50.28%,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职能及人员费用增加。

2019年部门支出决算2275.57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566.64元,增加45.25%,主要原因机构合并,职能及人员费用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941.1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941.1万元主要包括:

1个人及工资福利支出256.8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38.07万元;

3、项目支出345.7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941.1万元,比 2018年决算增加340.22万元,上升36.15%。具体情况如下:

农业(类)行政运行(款)支出514.39万元,比 2018年决算增加227.79万元,上升44.28%。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22.76万元,比2018年决算增加了275.26万元。

水利(类)行政运行(款)支出80.97万元。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2.9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941.1万元,占决算总额的41.36%。其中:

 ()人员经费256.87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135.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1.2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338.4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595.36万元,占决算总额的63.26%。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6.14万元、印刷费2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18万元、差旅费6.07万元、会议及培训费1.24万元、专用材料费237.21万元、劳务费1.33万元、工会经费14.58万元、福利费2.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03万元等。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产共637.86万元,分布构成为:流动资产365.1万元;固定资产272.76万元:其中车辆2台,金额35.58万元;其他资产237.18万元。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14个项目皮出开展了预算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政拨款108.2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14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绩效目标。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一次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实现。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农业专项资金2019农业专项资金预算12.4125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全年农业相关培训次数4次以上;

(2)全区农业培训覆盖率90%以上;

(3)全区农博会参与率90%以上;

(4)农机检查核实到位率100%;

(5)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到位率90%;

      重点项目绩效综合评价得分:95分。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8.9977万元。我局政府采购了河湖长制标牌制作8.36万元、制作宣传栏等共0.6377万元,共计8.9977万元。为局项目预算中预算了的。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4.86万元,比上年减少1.54万元,下降2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 万元,上升0%。2019年因公出国(境)团数0个 ,人数0人。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0.52万元,比上年减少0.64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共8批次,共计110人,较上年度接待人次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4万元,比上年减少0.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上升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4万元,比上年减少0.9万元,下降21%。原因为:缩减开支,本年度公务车维护费减少。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量 0 台,保有量 3 台。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第四部分 鄂城区农业农村局2019

部门决算表

附件:鄂城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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