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卫健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卫健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卫健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一部分 卫健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强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管理,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建议。协调推进健康鄂城建设。
2、制定并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4、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5、监督实施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6、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负责做好辖区内血吸虫病防治相关工作。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符合全区实际的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执行国家药品法典。配合市卫健委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8、制定实施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全区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组织开展全区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全区中药资源普查。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9、承担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落实好卫生健康扶贫政策。
10、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管安全”要求,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医学救护和医疗救治工作,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区卫生健康局内设4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技教育股)、卫生健康股、综合监督股(职业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下辖二级单位三个,分别为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机关医务所。
2、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区本级预算含局机关和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机关医务所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鄂城区卫生健康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法人代表王向东,共有职工45人,其中在职人员32人,离退休13人。在职人员(含退养)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3人;财政供养36人,其中在职人数23名、离退休人数13名。
第二部分 卫健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23.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3.80万元,占收入的97%。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的0%。上年结转10.02万元,占收入的3%。
(二)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24万元,占支出的58%。项目支出136.58万元,占支出的42%。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项目支出。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收入总预算323.8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52.16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是:财政改变预算形式,未纳入项目预算。
2020年部门支出总预算323.8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52.16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是:财政改变预算形式,未纳入项目预算。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323.82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3.80万元、上年结转10.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支出总预算323.8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3.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1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36.5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23.82万元,比 2019 年预算数减少696.17万元,下降69%。具体情况如下: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支出323.82万元,比2019年初预算数减少696.17万元,低于年初预算数的69%。
行政运行(医疗卫生管理事务)91.32万元,比 2019 年预算数减少27.77万元,减少23.32%。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4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742.42万元,减少83.33%。
计划生育机构84.04万元,比2019年增加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7.2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60%。其中:
(一)人员经费187.24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173.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13.8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3.8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主要包括:办公费1.19万元、电费1.17万元、水费0.19万元、印刷费0.17万元、邮电费1.02万元、会议费1.36万元、差旅费1.19万元、维修(护)费0.17万元、培训费0.85万元、公务接待0.17万元、工会经费2.36万元、福利费2.9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额为385.88万元。分布构成为:流动资产272.84万元;固定资产113.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包含房屋80.78元;车辆0辆,合计0元;其他资产(通用设备、家具用具装具、图书档案、文物和陈列品等)32.26万元;无形资产0元。固定资产较上年减少
306.52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一次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实现。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02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4.3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18万元,增加29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7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58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预算经费中纳入了二级单位的预算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6万元。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量 0 台,保有量1台。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该项预算。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第四部分 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