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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政策

日期:2024-12-03

  一、受益范围与补助标准 

  湖北省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各档次补贴额上限,测算比例不超过30%,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 

  二、准入条件和排他条件 

  用于农机作业补贴、农机装备补短板核心技术应用攻关、北斗农业领域大规模集成应用、粮食烘干能力提升工程等。购机者自主购机,购置在我省补贴范围内机具均可按相关程序申领补贴。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外,不得使用其他中央财政资金用于农机购置累加补贴。 

  政策咨询电话区财政局027-60205289       区农业农村局027-6089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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