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额信贷贴息政策
1。受益范围与补助标准:有必要劳动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且信用较好,年龄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的脱贫户、监测户。
2.准入条件和排他条件:由承办银行(鄂州市邮政储蓄银行)牵头,乡镇村配合,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进行调查摸底,授信评级并建立台账。由有需求的脱贫户、监测户向承办银行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村、乡镇、承办银行审核后,由承办银行办理。
二、脱贫户、监测户职业培训政策
1.受益范围与补助标准:全区符合免费培训条件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集中培训期间给予每天50元补贴。
2.准入条件和排他条件:以镇、街道为单位的有就业培训对象的脱贫人口进行摸底(含监测对象)进行调查摸底,进行初审,报区就业局审核,区就业局根据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培训意愿统筹安排培训并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公示公开,公示无异议后,区就业局向区政府提出拨款申请,经分管部门领导,分管乡村振兴领导和分管财经领导签字后,按规定程序发放。
三、脱贫户、监测户发展农业种植业政策
1.受益范围与补助标准:脱贫户、监测户发展农业种植业经营每亩补助资金300元
2.准入条件和排他条件:非脱贫户、非监测户不可享受补贴
四、脱贫户、监测户进行鱼池改造政策
1.受益范围与补助标准:脱贫户、监测户进行鱼池改造每亩补贴500元
2.准入条件和排他条件:非脱贫户、非监测户不可享受补贴
五、脱贫户、监测户水产养殖补助政策
1.受益范围与补助标准:脱贫户、监测户发展生态水产品养殖每亩补助300元
2.准入条件和排他条件:非脱贫户、非监测户不可享受补贴
六、脱贫户、监测户养殖名特优水产品政策
1.受益范围与补助标准:脱贫户、监测户养殖名特优水产品,每亩补助资金800元
2.准入条件和排他条件:非脱贫户、非监测户不可享受补贴
七、脱贫户、监测户新建钢架大棚补助政策
1.受益范围与补助标准:脱贫户、监测户新建钢架大棚每0.5亩补助资金6000元
2.准入条件和排他条件:非脱贫户、非监测户不可享受补贴
八、鼓励脱贫户、监测户到农业基地就业政策
1.受益范围与补助标准:安排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一年内累计发放工资1万元以上(含1万元),一次性奖补2000元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年内累计发放工资2万元以(含2万元)以上,一次性奖补5000元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准入条件和排他条件:非脱贫户、非监测户不可享受补贴
政策咨询电话:区财政局:027-60205289 区乡村振兴局:0711-3895270
区农业农村局:027-60896219 区就业局:0711-59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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