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根据省、市、区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抓总、镇直有关部门协作的领导机构;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责任及任务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履行起“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村、社区为主、家校联动”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防溺水工作格局。
二、强化隐患排查,盯住重点水域和人群。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迅速组织对镇内湖泊、水库、塘堰、沟渠、工地深坑、农田水利设施、游泳馆、水上游乐项目、涉水景区以及长江沿线等各类水域,开展全覆盖的摸排检查;对私人承包的养殖水面、鱼塘等水域要进行全面排查,配足救生设施;对地灾、地面塌陷、建筑施工等因素形成的水域要明确责任人,开展拉网式排查。要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水域台账和辖区重点水域风险管控“一张图”,逐一查明水域基本信息、易溺水风险点,逐一明确各类水域、易溺水风险点的安全管理责任。同时,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等重点特殊群体落实包保责任,不少一户、不漏一人。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村、社区、教育、派出所、民政、农业农村、卫健、文旅等部门,依照行业和属地管理责任,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向全社会普及溺水危害和相关救护知识,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重点加强学生教育引导,通过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片、宣传海报、宣传栏、主题班会、黑板报、校园广播、知识讲座、承诺书、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学生的防溺水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持续开展“八个一”活动(召开一次分析研判会、上好一堂预防溺水专项课、组织一次防溺水警示教育、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宣传教育活动、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建立一个同学之间相互监督提醒机制、组织一次水域安全大排查、举办一次溺水施救专题培训),扎实开展防溺水家校宣传。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注重疏堵结合,结合共同缔造引导爱心企业(人士)用市场化办法推动农村、郊区戏水场所建设,创新开展各类培训演练,不断提高未成年人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四、强化巡查管控,提高处置能力。各村、社区,各部门要依据属地和部门职责,制定巡查工作方案,落实巡查人员和保障措施,对管辖范围内的水域,加大巡查力度,将巡护巡查落实到具体人、具体水域,确保全天候、全覆盖、不间断开展巡查巡护。村、社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严格落实“四位一体”〔一名村(社区)干部+一名教育系统职工+一名民(辅)警+一名志愿者〕的工作专班,完善〔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四个一”的救生设施。在暑期、汛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要加大巡查巡护和宣传提醒力度。对危险性较大的水域,要采取硬隔离等措施,严防未成年人擅自进入下水游泳。各村、社区要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当前驻村工作队主要工作内容,要将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纳入公益岗位、治安巡防、治调网格(治保主任、调解员、网格员)日常工作职责范畴,按照“四位一体”联防联控要求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巡查。
五、强化督查检查,确保工作实效。镇未成年人防溺水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开展防溺水专项督查,主要检查村、社区,有关部门,人员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四个一”警示标识和救生设施是否设置到位、“四位一体”联防联控机制是否建立、水域隐患是否排查到位、宣传教育是否取得实效、家校沟通是否顺畅有力。镇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督查情况对村、社区及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请各村、社区及各部门及时将每周工作开展情况报镇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应急办),联系电话027-60969557。
附件:1.花湖镇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2.花湖镇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属地和部门责任及任
务清单
花湖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附件1
花湖镇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及职责
一、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黄志国 花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国平 花湖镇党委副书记
刘 斌 花湖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吕智勇 花湖镇党委委员
阮海军 花湖镇人大副主席
石 磊 花湖经济开发区二级主任科员
叶延森 花湖派出所所长
成 员:万 浩 镇党政办主任
谢松兵 镇平安办主任
严 荆 镇中心学校校长
李从应 镇农业农村办主任
沈绪亮 镇应急办主任
杨 娟 镇团委书记
朱美容 镇妇联副主席
汪 丽 镇卫健办主任
李泽胜 镇中心学校副校长
邵 崚 花湖派出所副所长
刘建强 镇民政办主任
叶良雁 镇国土所所长
陈克旭 镇城建办主任
陈晓斌 镇文化站站长
张高峰 镇经贸招商办主任
江 帆 镇融媒体中心主任
陈 尚 花杨路消防站站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出需要领导小组研究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应急办主任沈绪亮兼任。领导小组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分工调整等时,接任人员自然替补,继续履行相应职责,不再另行下文。
附件2
鄂城区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属地和部门责任及任务清单
序号 |
单位(部门) |
责任清单 |
1 |
镇政府 |
1.负责领导本地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将未成年防溺水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2.适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督办责任落实,研究解决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重大问题。 3.加大人、财、物投入,建立健全领导分片包保、常态化跟踪督办问效工作机制和防溺水工作责任考核体系。 |
2 |
村、社区 |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负责辖区内防溺水、救助和处置工作。 2.督促指导辖区内村(社区)落实未成年人防溺水防控措施。全面摸清辖区内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底数。督促落实防溺水家庭第一监护责任人的责任。对监管力量薄弱的家庭进行摸排,建立重点关注对象清单。 3.建立重点水域隐患排查与整改台账,组织、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重点水域“四个一”警示标志、救生设施和“四位一体”包保机制。 4.建立辖区重点水域防溺水风险管控“一张图”。在双休日、节假日、暑假等重点时段加强宣传教育和管控,对存在隐患的危险水域,做到警示标志全方位、隐患治理全覆盖、巡逻巡查全时段。 5.全面掌握放假期间在家学生情况,建立工作台账,紧盯中小学生,尤其是留守儿童、特殊家庭的学生,落实属地盯守责任。 6.加强重点水域隐患排查,落实“四个一”警示标志设置和“四位一体”群防群控工作机制。 |
|
村、社区 |
7.利用宣传栏、文化墙及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防溺水安全常识,在重点水域安装“村村响”大喇叭进行宣传警示。组织并提醒村民收听“村村响”每天播出的防溺水音频广播。 8.推进防溺水“网格化”管理,将监管职责分解到每一个网格单元,确保水域监管不留死角。 9.在村(社区)活动中心宣传栏公布辖区内危险水域、临水路段警示示意图,并以文字形式进行警告。 10.对村(社区)管水域指定专门负责人,对非村(社区)管的水域要确定一名“村支”两委成员为具体工作责任人。组建预防未成年人溺水村(居)民志愿者巡逻巡查队,定时定段对河塘库边等危险水域进行巡逻。 |
3 |
学校 |
1.加强未成年人防溺水教育宣传,落实防溺水教育责任,把防溺水安全纳入开学第一课的重要内容进行宣传教育。 2.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严防学生在校期间私自下水游泳。 3.落实安全教育“1530”规定,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学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 4.通过线上线下家长会、家访、微信群、QQ群、告知书、家长承诺书等方式强化教育,督促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未成年人离校期间的安全监管责任。 |
4 |
家庭 |
1.履行未成年人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职责。 2.加强对未成年人日常特别是假期安全监管,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 |
5 |
宣传部门 |
1.负责组织报社、广播电视台及新媒体广泛深入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融媒体中心作用,引导各类媒体坚持正面宣传和提醒为主。 2.做好相关网络舆情的监测和处置工作。 |
6 |
平安办 |
1.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内容,检查指导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对防溺水问题突出的地区实施挂牌督办。 2.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进村入户做好防溺水宣传、劝导等工作。 |
7 |
中心学校 |
1.将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列入中、小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年度考核。 2.积极推动应急知识进校园,将课堂教育与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将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教师、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普及防溺水安全知识,推动安全意识入心入脑。 3.建立完善假期家校安全联系机制,老师要通过家访、家长会、班级群、家校平台等定期与家长(监护人)沟通联系,督促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学生离校期间的提醒教育和监管责任。 4.督促学校落实学生在校期间防溺水的主体责任。 |
8 |
派出所 |
1.落实溺水警情处置,维护社会稳定。 2.广泛发动基层派出所力量,参与重点水域巡查防控和防溺水知识宣传,加强对开放水域周边等涉险公共区域的逐一摸排和巡逻防控,依法查处各类破坏安全设施设备的违法犯罪等行为。 3.把预防溺水事故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内容,加强工作指导,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4.加强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现场处置,事故原因调查,事故性质鉴定,协助处置事故善后。 |
9 |
民政办 |
1.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重点,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督促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加强家庭探访和安全提醒。 2.做好学生溺水事故困难家庭的救助,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
10 |
国土所 |
1.负责加强对各类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防范和治理,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风险等级明确,责任主体明确。 2.加强对具有水体景观的湿地公园、地面沉陷积水区的重点排查治理,督促相关业主单位在湿地重点水域及水体景观区、采坑和地面塌陷积水区等水源危险区域设置“四个一”安全警示标识,在人员易达区设立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网、墙),放置救生圈、救生绳、救生竿等应急救援物品。 |
11 |
城建办 |
1.负责因建筑施工而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加强建筑施工监管,严格执行“围挡”作业,及时消除在建工地水坑隐患,严防少年儿童进入工地。 2.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四个一”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3.加强港口、码头安全管理,加强安全巡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4.协调长江海事部门参与溺水事故救援。 5.加强对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桥梁的安全监管,对国省干线公路、桥梁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并设置“四个一”警示标志和救生设施。 |
12 |
农业农村办 |
1.会同相关部门,以农村地区学校、城乡结合部、村庄周边和学生上下学沿途水域为重点,对本辖区内的开放水域逐一进行摸排,绘制危险水域地图,评估风险等级,推动明确责任单位与责任人,逐一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压实水域管理责任,协调属地和相关责任单位加强水域风险隐患排查、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 3.将岸线管理巡查、堤防防汛查险、“河湖长制”与防溺水结合起来,加强堤面、江面、河湖面的重点时段巡逻巡查。 4.负责管辖范围内危险水域安全隔离带和“四个一”安全警示标识、救生圈、救生绳、救生竿等应急设施设备建设。 |
13 |
文化站 |
1.负责指导各类景区做好防溺水工作。 2.督促景区在涉水区域设置“四个一”警示标志和救生设施,有序开展防溺水宣传和巡查工作。 3.加大公共游泳场馆建设力度,加强游泳场馆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各游泳馆(池)做好安全防范,确保紧急救护措施落实到位。 4.鼓励引导各游泳场馆向中小学生实行成本优惠价开放。 5.加强对游泳协会监督管理,压实游泳协会责任。 |
14 |
卫健办 |
1.及时组织对溺水中小学生的救援工作。 2.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3.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溺水自救和教职员工、志愿者等相关人员的溺水救护培训。 |
15 |
应急办 |
1.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完善涉水危险生产区域的警示标志、防护设施。 2.加强应急准备和救援指挥协调,及时组织救援力量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3.组织开展防溺水工作安全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情况。 |
16 |
经贸招商办 |
协调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不定期对手机用户发送有关学生安全的公益短信,提醒家长关注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做到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防范。 |
17 |
消防站 |
发挥专业应急救援职能作用,负责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溺水救援工作。 |
18 |
团委 |
1.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教育宣传及安全自护教育活动。 2.办好暑期爱心托管班,丰富青少年儿童假期生活。 |
19 |
妇联 |
发挥妇联组织作用,以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家庭关系异常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的家庭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宣传教育及安全自护教育活动。 |
20 |
其他部门 |
对照自身职责,积极配合,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 |
花湖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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