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
《花湖镇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行动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花湖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2月4日
花湖镇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行动
方 案
为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减少和控制灾害损失,维护经济社会运行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二)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各村(社区)及镇直相关成员单位应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对灾情统计上报、分析研判,科学快速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三)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花湖镇低温雨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村(社区)及镇直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密切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应对,确保灾害应急处置、救助、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开。
(四)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各村(社区)及镇直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级响应、统一管理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主城区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各村(社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急抢险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预防和应急准备
1.各村(社区)应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任务。各有关部门应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2.农业农村办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及时通过各种媒体、网络等发布低温、降雪和路面结冰等预警信息。
3.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储备必需的应对物资。重点区域应储备、前置一定数量的抢险救援物资。
(二)应急处置
1.成立镇低温雨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救灾重大事项;协调相关地区、有关部门应急处置工作;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
2.镇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城管办,负责落实指挥部的工作任务,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协调制定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指导各村(社区)及镇直各成员单位应急机构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案的编制、演练人员培训及实施工作;信息收集与发布;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3.根据区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启动发布情况,镇指挥部按程序启动应急响应,并在1小时内召开会议,统筹调度应急防御和处置工作。
4.镇指挥部办公室拟定启动应急响应通知,报经镇指挥部同意后,由镇融媒体中心通过媒体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布,并向各村(社区)及镇直相关成员单位下达启动低温灾害雨雪天气应急响应指令。
5.各村(社区)及镇直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花湖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相应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定时报送灾情信息、应急处置情况和其他工作开展情况至镇指挥部办公室。
6.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或导致灾害发生的条件已经消除,根据区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调整或终止情况,由镇指挥部宣布调整或终止相应的应急响应。
(三)灾后恢复与重建
1.各村(社区)及镇直有关部门应组织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善后处置工作,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应急响应结束后,各村(社区)应立即制定恢复重建计划,迅速开展恢复重建工作。I级和II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镇政府统筹安排,各村(社区)及镇直有关部门根据受灾情况制订恢复重建计划,按有关程序报批后由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组织实施。Ⅲ级和IV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各村(社区)负责。
四、组织机构
根据灾情需要,由花湖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御与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长:花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黄志国
副指挥长:镇党委副书记 王国平
成员: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镇应急办、经贸招商办、中心学校、派出所、民政办、财政所、国土所、绿化环卫办、城建办、城管办、农业农村办、文化站、卫计办、退役军人服务站、市场监督管理所、供电所、自来水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镇武装部、宣传办分管负责人。
镇指挥部下设九个工作组,在镇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负责将镇指挥部指令传达至各工作组,并向镇指挥部反馈信息;负责检查督促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措施及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掌握的信息做好分析、会商、评估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汇总灾情报告镇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并向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
牵头单位:城管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及相关成员单位
(二)气象监测组
负责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报,及时向镇指挥部报告预警信息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
(三)要素供应保障组
加强电力、通信设备巡查、养护,组织应急队伍及时排查、抢修电力和通信故障,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和电力、通信应急保障工作,保障重要电力用户保安负荷可靠供电,保障应急指挥部、现场临时安置点电力供应,落实应对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各种防范措施,确保电网风险可控。指导供水企业落实供水系统防冰冻措施,及时修复爆裂管道,保障灾区用水供应。督促指导各级供气企业加强天然气供应保障和天然气基础设施安全维护,保障灾区用气需求。加强电煤、油品、天然气、工业原材料供应和储备,加大煤电油气运协调力度,做好运力衔接,保障工业生产正常运行。
牵头单位:经贸招商办
责任单位:城建办,各村、社区、自来水公司、供电所
(四)交通运输保障组
负责做好花湖高铁站范围内道路积雪的融雪、除雪工作;负责管养的干线公路积雪的融雪除冰工作,保障干线公路畅通;负责组织协调城区公交、道路客运等运输企业制定营运应急措施,确保市民出行;如遇恶劣的冰冻雨雪灾害天气,按行业管理部门审批程序采取停运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牵头单位:城建办
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社区
(五)救援救灾组
负责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处置工作;负责做好相关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和灾害事故救援工作,协调救援队伍参与救援,疏散被困人群和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
牵头单位:应急办
责任单位:派出所、财政所、城管办、民政办,各村、社区
(六)医疗卫生组
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提供雨雪冰冻灾区疫情和防治意见;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牵头单位:卫计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七)宣传报道组
负责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或指导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牵头单位:融媒体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及各成员单位
(八)现场工作组
负责重点责任区域的融雪除雪、防冻防滑工作;负责积雪导致的安全事故等现场清理救援、调度工作;负责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牵头单位:城管办
责任单位:应急办、城建办、交警二中队,各村、社区
(九)农业救灾组
深入灾区指导种植业、养殖业和林业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减少灾害损失。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服从指挥。防灾责任重于泰山,各村、社区及相关成员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要切实做好抢险工作,明确分工和工作职责,坚决服从镇指挥部统一调度,恪守职责,落实好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任务。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及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抢险处置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抢险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必须到一线检查指导。克服麻痹大意和盲目乐观的侥幸心理,依据职责分工和指挥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抢险处置各项工作。
花湖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2月4日印发 |
ICP备案号:鄂ICP备1700528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1号 网站标识:4207040001 主办单位:鄂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系统管理入口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7-60896105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办明塘路70号 点击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