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湖镇党委政府:
根据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标准》及湖北省财政厅相关工作规定,围绕“科学、精准、绩效”目标,以“规范财政管理为抓手,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为重点,认真贯彻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现将花湖镇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收入预算:
1、税收收入8488万元折算可用财力:5577.8万元;
2、年终体制结算上级补助资金:3874万元抵扣上解上级资金2071.53万元后剩余可用资金1802.47万元;
3、区补助花湖税收征收结算资金1500万元;
4、区补助原开发区人员工资135万元;
5、预计2025年上级返还土地出让金纯收益5200万元。
1-5项合计可用财力:14215.27万元。
二、支出预算:
1、人员工资性支出8118.30万元。
(1)人员工资总额:6354.20万元。其中:
①政府人员227人(含城管队员33人):1653万元;
②中心学校人员533人:3923.35万元;
③花湖卫生院人员58人(不含临聘47人):255.55万元;
④村及社区人员112人:522.3万元。
(2)五险一金:1756.64万元。其中:
①政府人员五险一金:489.51万元;
②中心学校人员五险一金:1098.39万元;
③花湖卫生院人员五险一金:12.04
④村及社区人员人员五险一金:156.70万元。
(3)遗属补助:20.33万元。其中:
①政府遗属补助3人:2.10万元;
②中心学校遗属补助26人:17.40万元;
③卫生院遗属补助2人:0.83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280.31万元。
(1)公用经费(含食堂费用):86.9万元(“三大家”公用经费按人平1.30万元/年、纪委2.60万元/年、其他在职人员1.10万元/年)。其中:
①政府公用经费:75.9万元;
②中心学校公用经费:11万元;
(2)小车经费:16.00万元(每辆4万元/年)。
(3)工会经费:77.17万元(按在职在编待编人员工资总额提2%)。其中:
①政府工会经费:14.32万元;
②中心学校工会经费:62.85万元。
(4)职工福利费:100.24万元(按在职在编待编人员工资总额提2.5%)。其中:
①政府工福利费:21.67万元;
②中心学校职工福利费:78.57万元
3、项目支出:5515.70万元(详见明细表)。其中:
(1)党政办项目支出:1427.26万元(含团委及政府性项目支出1400万元)。其中:
①原开发区、花湖镇承担华山、胄山、农工商土地补偿费:107.17万元;
②临空产业土地补偿费(华山村):350.00万元;
③农工商游园征地和740地块补偿费:100.00万;
④胄山村征地补偿费:50.00万元;
⑤四个社区阵地建设(购房款):293.11.万元;
⑥交警营房建设尾款:203.56万元;
⑦其他20个项目:323.42万元。
(2)镇人大1个项目支出:5万元。
(3)组织办2个项目支出:24.86万元。
(4)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1个项目支出:97.69万元。
(5)工会11个项目支出:26.80万元。
(6)妇联5个项目支出:3.50万元。
(7)人社中心2个项目支出:2.60万元。
(8)退役军人服务站项目支出:21.10万元。
①“八一”慰问、春节慰问:17.50万元;
②其他3个项目支出:3.60万元。
(9)武装部3个项目支出:3.90万元。
(10)文化站15个项目支出:25.00万元。
(11)卫健办8个项目支出:15.00万元。
(12)统计站项目支出:14.56万元。
①社区、村统计工作经费:10.00万元;
②规上企业会计补助:4.56万元。
(13)环保办1个项目支出:8.00万元。
(14)绿化环卫办项目支出:577.69万元。
①村级清洁乡村工作经费:130.00万元;
②八村一场生活垃圾一级清运:61.70万元;
③四社区道路保洁、绿化养护:185.98万元;
④垃圾清运及中转站管理服务费:95.80万元;
⑤主城区潲水收集转运:35.00万元;
⑥汀花线、永黄线保洁树枝修剪:18.40万元;
⑦其他9个项目:50.81万元。
(15)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项目支出:75.66万元。
①港道管护(河湖长办)费用:34.96万元;
②水利和河湖库长制工作宣传及河湖港道保洁费用(河湖长办):17.50万元;
③其他9个项目:23.20万元。
(16)平安办(综治中心、信访办、司法所、禁毒社区)14个项目支出:92.35万元。
(17)行政服务大厅5个项目支出:7.7万元。
(18)经贸招商办2个项目支出:41.00万元。
(19)统战(民宗办)1个项目支出:1.00万元。
(20)民政办项目支出:202.45万元。
①定补补助:历史遗留干部10人,遗属3人,严春香1人:10.1万元;
②70岁以上老人生活补助:132.00万元;
③花湖镇农(居)民重大疾病救助:29.00万元。
④花湖镇政府发放应届高中考上一类大学、应届考上鄂高奖励性资金:10万元;
⑤其他项目:21.35万元。
(21)城建办17个项目支出:1390万元。
(22)应急办10个项目支出:20.00万元。
(23)城管办支出:236.4万元。其中:
①交警铁骑费用:184.37万元;
②购买制服费用:12.00万元;
③其他10个项目:40.03万元;
(24)国土所11个项目支出:29.53万元。
(25)宣传办7个项目支出:45万元。
(26)城投公司3个项目支出:167万元。其中:
①路灯电费及维护费:135万元;
②金鸡桥、杨家湖泵站电费及维修费:20万元;
③闸门井电费、维修费、人员工资等:12万元。
(27)协税办1个项目支出:1.00万元。
(28)中心学校项目支出:690.66万元。其中:
①中小学专职保安服务费:70.00万元;
②聘教师工作年限补偿费用:31.16万元;
③实验学校及实验幼儿园费用:500万元;
④其他9个项目:89.50万元。
(29)花湖卫生院2个项目支出:35.00万元。
(30)村及社区项目支出:134.40万元。其中:
①党组织活动经费:24.00万元;
②转移支付:30.54万元;
③小组长工资及村监督委员补助:17.43万元;
④工作经费:42.00万元;
⑤网格员工资:4.93万元;
⑥主职体检:1.1万元;
⑦村级养老保险(4000元/人):14.4万元。
(31)编外人员经费项目支出(系统不计提公用及福利费):93.65万元。
4、预备支出费(按可用财力2%)270.00万元。
1-4项合计支出14184.3万元。
三、收支预算
预算收支相抵,结余资金30.97万元。
花湖镇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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