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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长港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鄂城区长港镇 日期:2025-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长港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共公开信息46条,共制定0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许可0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件,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0项。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明确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严格制度执行,落实公开内容。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坚持把群众最关心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四)平台建设

  一是安全平稳运行。定期对政务网站系统进行检查,加强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和信息监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安全平稳运行。二是严格三审制度。强化信息内容审核把关,严格实行信息内容三审制度。三是紧贴群众关切。主动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公开公示,强化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

  (五)监督保障

  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及新媒体管理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从内容、程序、监督、责任追究等各环节入手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进行认真审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确保了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长港镇无规范性文件公开,其他主动公开文件0件。其他各项均无。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长港镇本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长港镇全年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数总计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度,我镇存在专栏信息内容不丰富、宣传力度不够、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待提高等不足。2024年,我镇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照市、区下发问题清单逐项整改到位。优化魅力长港微信公众号,持续提升政务新媒体运维水平,切实发挥政务新媒体宣传作用,全年发布信息655条,关注人数达1143人。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人员1名,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持续加强理论学习,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区政策文件作为工作指导文件,及时传达学习市、区政务公开相关会议精神,稳步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

  2024年度,长港镇按照《条例》规定,结合政府各项工作,及时、客观地公开了政府信息。但有时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收集汇总滞后,主动公开不够全面。2024年长港镇开展了多项特色工作,在中央、省、市、区主流媒体上及时发布了新闻,但没有全面地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

  (二)改进措施: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落到实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单位未发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缴费通知,实际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0元;未接收上级交办和镇级人大代表建议提案。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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