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智能问答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关于《鄂城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2026年)》 主要内容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日期:2025-03-17

  为促进鄂州市鄂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规定,鄂城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鄂城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内容如下:

  一、成片开发基本情况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位于樊口街办、西山街办、凤凰街办、泽林镇、碧石渡镇、汀祖镇、杜山镇、新庙镇和花湖镇等9个镇级行政单位,共七个区块,总面积为95.3659公顷。区块001为杜樊区块,总面积13.1238公顷,其中集中连片区块面积12.1489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永兴路、南至吉祥路、西至青天湖、北至永兴路;零星地块1个,面积0.9749公顷,位于杜山村。区块002为西山区块,总面积25.5834公顷,其中集中连片区块面积11.4853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胡家塆、南至洪家咀、西至新港路、北至古藤咀;零星地块1个,面积14.0981公顷,位于小桥村。区块003为新凤区块,总面积22.7280公顷,集中连片区块面积22.1802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莲花村、南至葛山大道、西至武九铁路、北至吴都大道;零星地块1个,面积0.5478公顷,位于月陂村。区块004为泽林区块,总面积23.9977公顷,集中连片区块面积15.9301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鄂州大道、南至上沈、西至银山村、北至洪港村;零星地块4个,零星地块一面积为0.6386公顷,位于泽林村,零星地块二面积为0.4805公顷,位于余山下村,零星地块三面积为5.0234公顷,位于兴桥村,零星地块四面积为1.9251公顷,位于涂桥村。区块005为碧石渡区块,总面积3.0111公顷,集中连片区块面积2.5304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金盆村,南至李家边村,西至106国道,北至金盆村;零星地块2个,零星地块一面积为0.2874公顷,位于李家境村,零星地块二面积为0.1933公顷,位于虹桥村。区块006为汀祖片区,总面积1.0612公顷,集中连片区块面积0.9412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王寿村,南至刘显村,西至碧黄线辅路,北至碧黄线;零星地块1个,面积0.1200公顷,位于岳石村。区块007为花湖区块,总面积5.8607公顷,集中连片区块面积5.8607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鄂城大道,南至华山村,西至武九线,北至鄂城大道。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效益分析

  成片开发必要性:是促进国土空间规划有效实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助力地方集约发展,促进产业发展和带动就业,保障被征收土地农民补偿标准公平化的需要。

  效益分析:①有利于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益,促进地方产业结构完善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本区域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带动能力。②促进本区域城镇功能空间布局完善,提高城镇综合服务能力,通过统一的规划与开发,将提升区域基础设施条件,补齐城镇功能短板。③相关公服用地的落地实施将大力提升区域公共服务能力以及丰富居民出行方式,有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生活需求,提升居民生活水平。

  三、规划符合性及选址适宜性

  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本方案符合《鄂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发展定位、要求,拟建项目有利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鄂城区要充分发挥临空区位优势,抢抓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东扩发展机遇,以樊口工业园、花湖临空产业园、泽汀碧转型发展产业园为平台载体,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传统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信息化改造,着力构建“一主三极一带”发展布局,高品质建设宜居宜业主城区,培育精致精美特色城镇,塑造产城融合发展新形态,增强人口集聚和服务能力,打造武汉城市圈同城化核心区的战略支点。”等相关目标的实现。

  成片开发范围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全部位于自然资源部批准下发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确定的鄂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范围内,本方案未突破生态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强制性内容以及耕地保有量等指标,符合鄂城区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开发适宜性评价、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现行空间类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要求。

  选址适宜性分析: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内无现状地质灾害,在方案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前将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程设计、工程建设中、建设后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做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险搬迁、监测预警、立警示牌、生态修复等工作。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选址内分别压覆碧石渡煤矿区和程潮铁矿区,该地块拟建设项目为改矿区的提质改造工程项目,有利于矿区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能力的提升,对地方社会经济促进作用大,确属需要进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地块。

  四、主要用途和拟实现功能

  本方案主要用途为公共服务、工业生产及交通运输,其中: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34.1459公顷,占比35.81%,拟实现公共服务功能;工矿用地22.8424公顷,占比23.95%,拟实现工业生产功能;交通运输用地22.1561公顷,占比23.23%,拟实现交通运输功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4.6459公顷,占比15.36%,拟实现公共服务功能;公用设施用地0.9749公顷,占比1.02%,拟实现公共服务功能;商业服务业用地0.3133公顷,占比0.33%,拟实现商业服务功能;仓储用地0.2874公顷,占比0.30%,拟实现仓储物流功能。

  五、拟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实施计划

  本方案拟安排项目21个,其中工矿用地用途10个,交通运输用地用途4个,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用途2个,商业服务业用地用途2个,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途1个,公用设施用地用途1个,仓储物流用地用途1个。计划实施周期为2025-2026年,2年内实施完毕。

  六、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公益用地比例

  根据用途分区和建设项目安排,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内,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公用设施用地属于公益性用地。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面积71.9228公顷,公益性用地占总用地面积比例为75.42%,符合《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文件标准。

  拟征收土地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拟按照《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文件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拟征收土地上的小桥村、银山村、莲花村、月陂村、旭光村、华山村、周铺村共计24个村级行政单位涉及的成片拆迁房屋、工矿企业或其他建筑设施,将按照《鄂州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修订)》(鄂州政规〔2020〕9号)文件内容执行。若以后出台新的区块综合地价标准或征收补偿,从其规定。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情况:经核查,本方案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未占用自然保护区。

  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完成情况:根据土地批供数据统计情况,鄂城区2024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面积513.46公顷,省厅下达完成年度消化目标处置率为28%;2024年闲置土地处置面积119.53公顷,省厅下达消化目标处置率为43%。

  截至2024年末,2024年度鄂城区完成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土地面积144.81公顷,消化处置率为28.20%,完成省厅下达的2024年批而未供处置任务;已完成消化处置44宗闲置土地面积59.30公顷,消化处置率为49.61%,完成省厅下达的2024年闲置土地处置任务;达到《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要求。

  根据土地批供数据统计情况,鄂城区2023年部下达批而未供土地处置面积388.78公顷,完成年度消化目标处置率为25%,省厅下达完成年度消化目标处置率为27%;2023年闲置土地处置面积为174.41公顷,部下达消化目标处置率为15%,省自然资源厅下达消化目标处置率为27%,市局下达鄂城区消化目标处置率为42%。

  截至2023年末,2023年度鄂城区已完成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土地面积256.75公顷,消化处置率为66.04%,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2023年批而未供处置任务;已完成消化处置25宗闲置土地面积71.76公顷,消化处置率为41.14%(如扣除市城投公司的12宗,鄂城区闲置土地消化处置任务为44宗面积119.19亩,已完成消化处置24宗闲置土地面积67.28亩,消化处置率为56.45%),达到《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要求。

  根据湖北省“亩产论英雄”考核评价结果公布情况,在一类23个县市区中,本区2022年排名为第16位,2021年排名为第10位,2020年排名为第9位,不属于连续三年排名末位的区。满足《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的相应要求。

  已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实施情况:目前鄂城区有已批准的成片开发方案3个,为《鄂州市鄂城区花湖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2023CPKF4207040001)》、《鄂州市鄂城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2022CPKF4207040001)调整方案》和《鄂城区2024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2024CPKF4207040001)调整方案》。

  其中,《鄂州市鄂城区花湖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2023CPKF4207040001)》拟征收土地8.6712公顷,计划2022年完成土地征收面积8.2621公顷,2023年完成土地征收面积0.4091公顷。2022年已完成土地征收2个地块,面积4.6757公顷,占该年度实施计划的56.59%;2023年已完成土地征收1个地块,面积0.4091公顷,占该年度实施计划的100%,组卷待上报1个地块,面积0.4429公顷。

  《鄂州市鄂城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2022CPKF4207040001)调整方案》拟征收土地269.7885公顷,计划2022年完成土地征收面积36.0640公顷,2023年完成土地征收面积130.6205公顷,2024年完成土地征收面积103.1040公顷。2022年已完成土地征收5个地块,面积36.0640公顷,占该年度实施计划的100%;2023年已完成土地征收7个地块,面积101.3164公顷,占该年度实施计划的77.56%,组卷待上报3个地块,面积90.4026公顷;2024年已启动土地征收4个地块,已征收面积19.8297公顷,占该年度实施计划的19.23%。

  《鄂城区2024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2024CPKF4207040001)调整方案》拟征收土地面积49.7433公顷,计划2024-2025年完成。已完成土地征收7个地块,面积46.6639公顷,占拟征收土地总面积的93.81%

  以上成片开发方案正在按照年度计划实施,对本次成片开发方案批准实施无影响。

  八、意见反馈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鄂城区人民政府(地址:鄂城区凤凰街道明塘路70号),邮编:436000;或向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鄂城分局(地址:鄂城区滨湖西路19号),联系人:李亮;联系电话:13972967931)书面反馈意见。

  鄂州市自然资规划局鄂城分局

  2025年3月17日

附件:《鄂城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2026年)》公示稿—附图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



ICP备案号:鄂ICP备1700528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1号    网站标识:4207040001
主办单位:鄂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系统管理入口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7-60896105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办明塘路70号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