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土地评估委托工作,防范土地评估市场的廉政风险,维护土地评估工作的严肃性,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鄂城分局特向社会公开摇号遴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中介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物位置 |
面积 (㎡) |
用途 |
容积率 |
交付报告日期 |
份数 |
备 注 |
1 |
吴都大道以北、古城路以东(原鄂州市民政中心地块) |
9161 |
居住 |
≦2.9 |
2025.4.10 |
1 |
鄂州市2011年度第36批次1号地块-2 |
2 |
鄂城区迎宾大道与吴都大道交汇处西北侧、凤凰街办熊八升南侧地块 |
34676 |
商住 |
≦2.4 |
2025.4.10 |
1 |
鄂州市2011年度第36批次2号地块 |
二、资格要求
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必须在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完成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在过往年度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时间地点
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向参与的评估机构,于2025年4月7日上午12点前到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鄂城分局(滨湖西路14号1楼102室)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获取公开摇号选定土地评估机构暂行办法并遵守执行。
四、报名提供以下材料
1.公司报名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文件(复印件)、信用查询记录。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报名单位法人或委托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如派委托人现场报名,需提供公司在报名前一年中任何一个月为委托人缴纳个人社保的证明材料一份。
五、遴选方法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鄂城分局将于2025年4月7日下午3点在我局采取公开摇号方式从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入围单位中选定中标人,然后公示中标结果。
联系人:刘春红 联系电话:18008686133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鄂城分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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