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鄂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站)检查计划
一.饮用水供水单位的检查计划
1.鄂城区6个供水管网末梢水检测点继续不间断的进行末梢水水质采样检测,并每日上报至鄂城区政府网;
2.根据2026年国家“双随机”抽检任务,对二次供水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目前抽检名单尚未公示。
二.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内学校进行监督检查:
1.传染病防控:
检查辖区内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是否建立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并每天做好全校学生的晨午检记录;如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并提供复课证明;制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2.饮用水卫生:
供水方式:市政供水、自备水源、二次供水、直饮水、桶装水等。
市政供水:索取水质检测报告。
自备水源:卫生许可证、水质检测报告(开学前必检,全分析)、水源防护、净化消毒设施运转及记录、管水人员健康证。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状况、清洗消毒记录(开学前是否完成)、水质检测报告、管理人员健康证。
直饮水: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定期维护更换滤芯记录、水质检测报告(开学前必检)、管理人员健康证。
桶装水:供应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饮水机定期清洗消毒记录。
现场可进行水质感官:无异味、异色、浑浊等。
3.环境卫生:
校园整体环境:是否整洁,无卫生死角,垃圾是否分类、日产日清,垃圾桶是否加盖、定期清洗消毒。
厕所卫生:数量足够(蹲位比)、清洁无异味、有洗手设施、通风良好。
病媒生物防制:防鼠、防蝇、防蟑设施(纱窗、挡鼠板、毒饵站等)是否完好有效,有无虫媒孳生地。
4.保健室/卫生室设置与管理:
设置是否符合要求(面积、分区、基本设备);人员(校医/保健教师)与配备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常用药品、急救药品器械配备与管理(是否过期);相关人员是否参加过相关培训并成绩合格。
并根据2026年国家“双随机”抽检任务,对部分学校进行采样监测:对饮用水(尤其是自备水、直饮水)、教室空气(CO2)、消毒后环境物表等进行采样检测;对教室人均占地面积,及黑板、课桌椅的采光进行检测;如有宿舍,人均使用面积、通风换气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盥洗室、厕所数量及清洁状况是否合格;图书馆、体育馆、礼堂等公共场所的通风、采光照明、清洁消毒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鄂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站)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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