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工作,现设立创建建议和投诉平台。即日起,若您对“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工作育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于以反映:
1.鄂城区人民政府网网上问政平台提出意见或建议;
2.拨打鄂城区卫生健康局电话0711-5913610;
3.信件请寄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卫生健康局,邮编436050,并在信封上注明“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意见建议”字样;
4.如需当面提交“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意见建议”书面材料,请至鄂城区卫生健康局204办公室;
鄂城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办公室在收到意见或建议后,将会在第一时间联系您,予以解决或者回复。
鄂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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