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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日期:2024-07-15
 各镇(街)、花湖开发区、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要求,为我区市场主体打造稳定、公平、透明、高效、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区优化办关于印发2024鄂城企业家日工作方案通知》(鄂城优化办〔202412号文件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满意度调查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内容

2024715日至2024831日,各镇(街)、花湖开发区、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自行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在各自涉企行政执法领域,围绕执法规范性问题,包括执法人员是否文明执法,是否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是否告知了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否对执法全过程进行了记录,是否有索要、收受管理对象的礼金的行为,是否执行了柔性执法等内容,通过问卷、走访等方式展开满意度调查,并形成涉企行政执法满意度调查情况报告,于2024910之前提交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

二、活动要求

通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满意度调查活动,汇总企情民意,直面涉企行政执法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提高依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我区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监督保障

1.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在各镇(街)、花湖开发区、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自行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满意度调查活动同时,将代表区政府采取深入部分企业走访、邀请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的方式,搜集企业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在涉企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2.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将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涉企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联系地址:鄂城区银海路银海龙城南门10号(鄂城区司法局)

联系电话:027—56919322

邮箱:372194269@qq.com

 

附:调查问卷参考文本

  

 

鄂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4715

 

附件

 

调查问卷参考文本

xxxxx(单位名称)行政执法满意度调查问卷

 

1.执法人员是否存在执法不规范问题

是否出示了执法证,表明身份?   £ £

是否一人执法,检查?   £ £

是否使用文明用语?   £ £

是否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  £ £

是否听取了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   £ £

是否执法过程进行了全程记录?   £ £

2.是否施行包容审慎监管原则,依法审慎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 £

3.执法人员是否存在逐利执法执法方式简单僵化粗暴问题

是否乱罚款、滥收费   £ £

是否重处罚、轻教育   £ £

是否过度执法   £ £

是否以罚代管、一罚了之   £ £

是否有索要,收受礼品、礼金行为?    £ £

是否存在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

4.其它方面的问题及对我xxxxx单位)行政执法工作有哪些意见建议?

 5.满意度

调查相对人填写

总体满意度

(必填)

满意(90%以上,含90%£

一般(80%-90%,含80%£

较差(80%以下)£

调查相对人

(必填)

    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调查人填写

调查人

 

调查时间

       

调查方式

当面问询£电话问询£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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