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落实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要求,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线索,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年4月10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及重点
(一)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线索
1、使用病死、毒死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加工肉制品;
2、以假充真(如用鸭肉冒充牛羊肉)、以次充好、掺杂掺假;
3、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如过量使用亚硝酸盐);
4、销售过期、变质肉制品或篡改生产日期;
5、无证生产加工肉制品或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认证标志。
(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线索
1、销售“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食品;
2、假冒知名品牌或商标的食品(如山寨饮料、劣质糕点等);
3、销售过期食品或擅自更改食品保质期;
4、农村集市、小超市、小作坊销售的劣质调味品、乳制品、儿童食品等;
5、其他危害农村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举报原则
1.举报人需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2.经查证属实结案后,将依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举报人依法给予相应奖励。
四、举报途径
举报电话:12315热线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路36号
鄂州市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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