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智能问答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鄂城区2024年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日期:2024-11-01

 

2024年以来,鄂城区市场监管局严格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部署,严厉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持续推动经营主体依法规范经营、公平参与竞争。现公布2起典型案例:

案例1鄂城区某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虚假商业宣传案

案件情况:根据鄂州市市场监管局转办案件线索,反映鄂城区某餐饮店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虚假宣传。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9月从原经营者手中接下此店从事餐饮服务。2023年10月当事人在门店招牌、某音及各大平台外卖等场景使用包含“鄂州麻辣烫”字样的标识,并在自己经营的门店招牌上打出“濠塘老字号”字样,同时指导另二家加盟店打出“鄂州老字号”宣传语。当事人未经“濠塘麻辣烫”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在店招上使用“鄂州老字号”的宣传语,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2024年7月5日案件调查终结。

处理结果:当事人在案件调查中积极配合,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并积极整改其违法行为,在执法人员监督下现场拆除了宣传标语。同时当事人已于2024年6月13日与“濠塘麻辣烫”的商标注册人进行和解,在鄂州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与商标注册人达成调解意见,双方签订了编号为鄂州知调委﹝2024﹞1号《人民调解协议书》。鉴于当事人能够认识到自身错误并积极改正且与商标注册人已达成和解考虑到个体经营户生存压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对当事人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2鄂城区药店对商品的产地虚假宣传案

案件情况:2024年5月20日,鄂城区市场监管局接投诉举报,反映鄂城区某药店涉嫌未按要求销售食品以及对销售商品的产地作虚假宣传。经查,当事人销售燕窝包装印有“HSY BIRDNEST Origin From Malaysia”字样,未标明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当事人销售上述燕窝出具的单据上打印有300105/燕窝(无底座)/马来西亚,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燕窝原生产的证明材料,虚假标称商品的产地为马来西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2024年7月22日,案件调查终结。

处理结果: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当事人对商品的产地作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

ICP备案号:鄂ICP备1700528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1号    网站标识:4207040001
主办单位:鄂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系统管理入口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7-60896105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办明塘路70号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