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加强个体工商户分类帮扶培育,我区依据《鄂城区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分类评定办法(试行)》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分类申报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是鄂城区登记在册(不含吊销、歇业状态)符合分型分类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对照鄂城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评定标准(详见附件1)选择“知名”“特色”“优质”“新兴”四类之一进行申报。
二、申报时限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
三、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登录荆楚个体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申报,也可填写《鄂城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自主申报表》(详见附件2)向我局进行申报。
附件:
1.鄂城区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分类评定办法(试行)
2.鄂城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自主申报表
鄂州市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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