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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治护公平 竞争促繁荣!“你拍我查”活动来了,一起参与吧!

日期:2024-04-28
 

为持续助力经济回升向好、增进民生福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根据省市场监管局部署,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你拍我查”活动,协同打击网络、民生、商业营销、创新创造创业等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活动主题

共治护公平 竞争促繁荣

二、活动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网络、民生、商业营销、创新创造创业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鼓励公众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实时拍摄举报,及时、高效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推动形成反不正当竞争社会共治格局,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活动内容

(一)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网络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行为;

2.网络商业诋毁行为;

3.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二选一”的行为;

4.非法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商业数据,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等各类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民生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老年“保健”养生领域虚假宣传行为;

2.医疗美容等机构虚假宣传行为;

3.儿童学生用品相关的虚假宣传行为。

(三)商业营销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医药购销、医疗设备采购、医疗服务等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2.冒用、滥用知名机构、重大活动名义虚假营销行为;

3.家装、文娱、旅游等市场新型虚假营销行为。

(四)创新创造创业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2.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行为;

3.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行为;

4.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行为;

5.医疗机构、学校、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地区周边,生产销售仿冒混淆日用品、食品的行为。

四、举报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线索,除通过手机拍摄的方式向我局提供线索外,还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我局将为举报人保密,并承诺对知悉的商业秘密尽到保密义务。

举报材料通常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尽量详细。

五、受理举报途径

举报电话:0711-12315

举报邮箱:125603453@qq.com

来信来函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50号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13室。

活动结束时间: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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