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智能问答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报告

日期:2023-12-20
  今年以来,鄂城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法制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职责,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品质提升,探究新的行政执法方式,建立完善法制建设机制,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持续提升执法队伍的法治思维和能力。一是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党组成员带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法治专题讲座、线上线下培训等多种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系统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全系统牢固树立“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思维。二是加强法治队伍教育培训。坚持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基础,累计组织167名系统干部参加通过法宣教育云平台、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中心参加学法用法的学习,累计组织132人参加无纸化考试、计量知识竞赛、食品安全快检实操技能大赛、药化药械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网络答题竞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技能大赛、公平竞争政策知识网络答题竞赛等18场竞赛活动,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执法水平。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2023年执法办案培训、派新入职的30名干部参加全市系统年轻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特种设备智慧监管业务培训,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评价等工作培训,今年以来,累计参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20多期,培训干部近300人次,全面提升市场监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和鄂城区政府门户网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在各执法单位办公场所设立执法监督岗,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根据国家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等规定,制订《鄂州市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购置了新型行政执法记录仪和平板电脑,分别配发基层监管所、各相关业务股室。区局、基层所办公场所加装电子监控设备,明确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制定了《鄂州市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对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长办公会进行讨论、审议,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法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

  三、开展自查自纠,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严格落实《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由市场监管部门主要实施的42部法律、法规、规章中的504项市场监管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了细化量化,对我局的日常监督管理,特别是对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提供了标准。二是制定了《鄂城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坚持比例原则,采取的行政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做到宽严相济、过罚相当,尽量采用对行为主体权益减损最小的方式实现法律目的。将决定不予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从2021年的60项增加为90项,对行为主体的轻微违法行为决定不予处罚的,综合运用责令改正、教育指导、执法建议、当事人承诺等方式方法,引导、教育当事人尊法守法,不断改进和创新监管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是着力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包容审慎对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开展金融科技、网上直播和短视频营销等全面推行“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最多跑一次”。探索推进将食品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和更多其他行政许可信息,与营业执照关联,实现“一照通”改革。

  四、严格依法行政,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为了保障消费者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遵法守纪、公平正义的法治营商环境,重点围绕日常监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等突出问题开展整治。一是通过全面自查自纠,认真梳理历史遗留问题、群众信访投诉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卷宗来发现系统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线索。二是开展案件评查。对2020以来的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评查,共评查行政处罚案件102件,发现了行政许可件超期、未按规定时间回复投诉举报人、同案不同罚等问题。我局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并积极进行了整改。

  五、进一步明晰权责,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一是加强信用约束机制,认真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采取随机抽查、定向检查和信息核查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行为。二是积极开展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工作,能过发放宣传资料,门户网站等方式发布年报通知信息,各监管所能过日常监管通知年报主体2万余户(次),通过努力,我局年报率达到98%。三是强化监管,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仅2023年,区局开展燃气具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电梯维保专项整治、一桌餐专项整治、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环节质量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次,涉及的领域有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我局为了让监管更有力度,为了能及时快速打击违反市场经济秩序的经营行为,在目前市一级行驶行政处罚权的体制下,我局通过与市局沟通,采取在四大安全(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领域的案件由我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后报市局进行案件审核并下达行政处罚文书的方式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截至目前,全局共查处四大安全领域违法违章案件223件,收缴罚没款87.5万元。同时,积极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按照“谁处罚谁录入”的原则,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录入并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网进行公示。

  六、加强互联网+监管,全面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一是部门联动,加强联合双随机检查。我局主动作为,召开了双随机联席工作会议,征求17个单位对“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事项的意见,形成了《鄂城区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发布了28个联合抽查事项计划。评价期间,通过省级监管平台共发起抽查任务数125个,其中发起联合抽查任务89个,实现联合抽查任务占全体任务率71.2%,抽查检查对象数920户,完成检查对象数920户,完成抽查任务率达100%,监管事项覆盖率100%,减少多头多层重复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市场监管新格局。二是坚持以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为抓手,以信用风险为导向,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评价相结合,对信用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无事不扰”,或者降低抽查比率和频次,对风险等级较低的企业适当提高抽查比率和频次,有效提升双随机监管效能。评价期间,鄂城区应用信用分类分级信息发起联合双随机检查35项、部门检查2项,对352户市场主体进行了双随机检查。

  三是创新市场主体除名工作。我局率先在鄂州市开展了经营主体除名制改革探索。印发了《鄂城区经营主体除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除名条件、程序和后续处理等情形。评价期内,15家名存实亡的企业被纳入拟除名范围,1家企业在公示期间内主动申请办理了注销登记,14家企业在登记注册系统上增加“除名”特殊标记功能,及时公示了“除名”信息。四是开展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工作。我局按照省、市关于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出台《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辖区列严范围和基层监管所主体责任,对相关行政处罚案件做到“依法依规、应列尽列”,同时,与鄂城区人民法院签订关于建立协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开展行政与司法共治的政院合作新模式,实现常态化沟通和信息共享,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评价期间,共收到鄂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66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72名自然人、3家公司及1家个体工商户,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与其他政府部门互联共享。

  七、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保障,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形象。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我局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的刚性约束,共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行政执法制度21项,并使制度在行政执法全过程中得到落实。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我局为履行了行政执法职责,共配备各类行政执法车辆18台,配备执法终端(平板电脑)16台,配备执法记录仪、摄像机、录音笔等电子设备45部,这些行政执法工具的配备,极大提升了我局的行政执法效能和履职效力。三是规范执法,进一步提升部门形象。我局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管理,消费维权,化解消费纠纷等工作中必须规范着装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我局执法人员全部配发了市场监管制式服装,共有142名行政执法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除新招录还未落编的年轻同志外,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执法人员全部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通过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规范的着装,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认真化解各种消费领域的矛盾纠纷,向社会公众充分展现了市场监管部门严格监管执法,全面履职尽责,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形象。

  八、2024年工作思路

  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我局清醒认识到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仍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专业人才欠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不能很好的适应当前市场监管形势,尤其是在药品、特种设备监管等方面的专业执法人员严重不足;二是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不完善,针对市监法治文化的宣传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公职律师的缺乏,在本单位法制建设中不能发挥公职律师的辅助作用。

  在2024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表述精神,继续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内容,教育全体执法人员充分认识加强法治政府、法治市监建设的重要性。继续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单位整体法治决策水平。二是继续加强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严格对照新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清理、修订工作、对各项重大行政行为和重大执法决定全过程积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加强法律顾问团队联系与协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指导作用;鼓励年轻同志积极参加法考,扩充法治力量,不断开创法治市监新局面。三是强化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转变思想、适应复议体制改革现状,认真做好全局被复议、被诉讼相关工作,充分发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并通过复议及应诉工作及时发现我局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风险,促进我局法制政府建设。四是结合“十四五”工作规划,认真落实“八五”普法。继续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计划,加快建设市监法治普法基地建设等,多渠道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开创市场监管领域普法新篇章。五是继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努力优化营商环境。继续落实“放管服”要求,进一步简政便民、优化政务服务,积极推进各类商事制度改革措施,重点针对“证照分离”、“一业一证一码”改革等,进一步完善改革措施,优化政务服务水,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大简政便民力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ICP备案号:鄂ICP备1700528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1号    网站标识:4207040001
主办单位:鄂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系统管理入口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7-60896105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办明塘路70号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