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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联动 全面推进“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8-1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花湖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联动  全面推进“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工作的通知》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直抓好贯彻落实。

                                                             鄂州市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5日


根据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营商发〔2021〕9号)文件精神,破解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的难题,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鄂城区探索开展“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试点改革,通过优化行政审批制度,完善审管衔接机制,强化失信严惩长效机制建立使用,推动“非禁即入”落实。为进一步促进各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各职能部门主体工作职责,扎实推进鄂城区“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任务按期、按质完成,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同联动工作机制。

一、工作目标

(一)部门联动,合力推进。强化组织协调,加强横向、纵向协调联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新格局。

(二)强化措施,开拓创新。坚持真抓实干,创新方式方法,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沟通衔接,及时协商解决“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和突出问题,切实推进试点改革落地见效

(三)健全制度,注重实效。建立健全部门协同联动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及时跟踪改革工作推进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二、工作职责

(一)牵头部门

1.全面负责“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工作,在完成试点改革中负总责;

2.根据“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任务实际需要,由牵头部门召集相关责任部门,按照部门职责统筹制定任务分解表,分配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具体内容、完成期限等;

3.负责对“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任务的全面统筹,协调责任部门之间的工作协同配合;

4.负责“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的整体报告、总结等材料的起草工作;

5.负责督促责任部门按期、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6.负责向区政府汇报“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开展和完成情况;

7.负责对改革任务完成过程中各责任部门工作情况的汇总,并视工作需要区政府上报结果。

(二)责任部门

1.全面负责牵头部门分配的工作任务,对分配的工作任务负全责;

2.认真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将分配的工作任务按期、按质报送牵头部门;

3.完成分配任务的过程中,如需要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完成工作,由责任部门负责统筹协调。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部门间的长效合作机制

扎实推进“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的开展,将改革试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合作机制中,各部门要各司其职,依法履职,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的完成。

(二)建立信息沟通机制

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由牵头部门向各部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部门应及时沟通相关工作情况,实现信息互通互享。针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共同研究,达成共识,强力推进。

(三)建立重大问题协商机制

当在工作任务推进中遇到重大、疑难问题时,由牵头部门统筹,会同各责任部门进行及时沟通协商,研究解决措施,确保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并及时总结经验。

(四)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由区政府办对涉及“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的事项进行跟踪问效、督查督办,必要时予以问责,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协同联动机制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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