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相关股室:
根据省政务办“一网通办”考核要求,为保证我局办件质量、办件时限等工作更加高效、优质,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将线下企业开办专区转移至线上,推行商事登记智能导办,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帮办代办服务体系;拓展企业开办办理事项,将银行开户预约纳入企业开办范围,在此基础上实现“企业注册即开户”。
2.减时限。要求所有办件须做到“日清日结”,涉及需特殊环节的办件,窗口工作人员应做好解释协调工作,受理和现场核查同步进行(现场核查环节最多不能超过0.5个工作日)。
3.“一窗通办”推进指标。所有办件(线上、线下)是否通过统一受理平台受理或办理,办件信息是否有“体外循环”的情况。禁止使用“湖北省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系统窗口收件”,确有需要的,可通过“鄂州市统一受理平台”录入。
4.减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优先使用行政审批系统中“电子营业执照”提取功能,窗口受理时,若发现申请人没有使用电子证照调用,可在受理页面点击“核验”,实现主动获取,提高“减材料”考核指标调用效率。确有提取不成功的,应把办件编号报市局,由市局统一汇总上报市行政审批局。
5.扩大告知承诺范围。在落实《省市场监管关于全面深化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的通知》(鄂市监发[2019]120号)文件要求基础上,对单品特色小吃店和季节性餐饮的经营者,试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承诺符合办证条件的,当场发证,按照食品经营许可承诺制要求实行“先证后查”。
6.推广运用“一照通”。通过市场监管“一照通”平台,将行政许可证信息全部整合,许可事项及信息通过二维码的方式集中体现在营业执照上,原则上只颁发营业执照,不再颁发其他许可证。
二、工作措施
1.各所及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制定相应的措施,明确窗口受理和现场核查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提高效率,压缩办理时限。
2.各所要加大对审批人员的人员配置和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努力让申请人进一扇门、对一个窗口即可办好一件事。
3.股室之间、局所之间要做好联动互通,落实事前服务,提前介入机制。申请人准备不充分、条件不成熟等情况,专业科室要及时跟进服务指导,确保发证质量和时限。
4.区局将加大督查力度,按照市、区领导对营商环境考核工作的要求,指标出现失分、扣分的,区局将对工作不力的负责人进行问责。
5.各所、各股室在贯彻执行中需协调解决的工作难点、堵点或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
鄂州市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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