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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公平竞争监管执法“吹哨人”制度的通知

日期:2021-11-24
 关于建立公平竞争监管执法“吹哨人”制度的通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相关股室:
   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省、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和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要求,决定建立公平竞争监管执法领域“吹哨人”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公平竞争监管执法“吹哨人”制度的重要意义

本制度所指“吹哨人”是指揭露举报企业和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政策制定机关)违反公平竞争行为的内部人员。建立公平竞争监管执法“吹哨人”制度是放权于民,实现政府与民众合作执法,共享竞争执法权的制度化执法方式,有利于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构建协调监管格局,降低政府监管成本,对存.在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企业和组织起到威慑作用,维护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鼓励“吹哨人”举报涉公平竞争违法行为
   (一)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内部“吹哨人”举报本企业涉.嫌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鼓励政策制定机关内部“吹哨人”依法举报本机关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行为。 

三、畅通举报渠道

(一)畅通12315举报热线及全国12315网络举报平台;

(二)畅通全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举报热线:027-60876325;

(三)推动整合优化政府12345举报平台功能,力争做到“一号响应”。
    四、举报处理回应
   (一)涉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按《鄂州市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及回应办法》执行;
   (二)涉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举报按《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执行,需要立案查处的,按《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充分认识建立公平竞争监管执法“吹哨人”制度对公平竞争监管执法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明确承担公平竞争监管执法领域的举报受理回应的机构和人员,细化工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
   (二)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受理机关对“吹哨人”的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处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受理机关应当严格保密。
   (三)加强工作衔接和沟通配合。举报受理回应工作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街接,避免推诿扯皮和无故拖延。同时,要加强学习交流,不断提升对举报处理回应的工作质量。

联系人:黄太顺   027-60876325

鄂州市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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