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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6期)

信息来源: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2-04-15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25日,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鄂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对鄂州市花湖洞氧胡记羊肉馆内使用的砂煲、菜盘、砂锅、圆碗和鱼盘进行了抽样检验。2021年11月3日,鄂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出具检验报告:砂煲(NO:2021S2285),菜盘(NO:2021S2286),砂锅(NO:2021S2287),圆碗(NO:2021S2288)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企业整改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8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通知书》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限期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 ,拟定改进措施并予以实施。 

  事人立即对餐饮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餐饮具消毒流程进行培训,同时向我局递交了整改报告,并表示今后将在管理过程中,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餐饮具消毒管理制度对餐饮具消毒工作严格监督,杜绝餐具不安全因素的产生。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餐具消毒情况进行了复查,该店已完成整改。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本局根据事权划分的相关规定,将鄂州市花湖洞氧胡记羊肉馆餐具涉嫌消毒不合格的行为移交给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进行处置,处置结果为:鄂州市花湖洞氧胡记羊肉馆餐具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鄂州市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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