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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

日期:2025-01-07

鄂城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工作总结2025年工作计划

 

2024年,鄂城区市场监管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锚定“三新三强”打擂台、厚筑全市“压舱石”的工作目标,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有力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区市场监管局先后获鄂州市市场监管十大品牌、执法办案先进单位、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先进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先进单位、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鄂城区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功,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报表彰;鄂城区石山中学在全国学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交流会上,代表湖北进行交流发言;鄂城区代表在全省知识产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改革工作推进会上进行交流发言。

一、亮点工作情况

(一)建设优质营商环境,在“优”中激发了市场新活力。今年来,我局全面开展“分级分类+部门联合+一业一查”跨部门双随机监管新模式,规范检查内容和方式,从“按事项管”向“按行业管”转变,下达各项抽查任务49项,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占比97.96%。推行登记注册、许可审批“一网通办”“全域通办”“跨域通办”“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告知承诺事项达157项,“一业一证”改革行业数量拓展至40个;企业开办服务在升级为“1050”标准基础上,办结时间再提速,实现“15+30”分钟办结。完善分型分类标准,入户调查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1000余户,推进“个转企”50余户,形成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个转企”“小升规”良性发展局面和梯次发展格局。

(二)提升质量发展效益,在“质”中迈向了发展新征程。开展取暖产品、烟花爆竹、乙醇汽油等专项行动检查,累计检查经营主体余家次;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召开4次调度推进会议,对83家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多次集中约谈,已排查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经营主体112家,检查销售店铺1159家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已积极处理并办结群众投诉电动车质量等问题14件;“湖北精品”培育5家,顾地科技有限公司拍摄的微视频《我讨厌这个质检员》在省质强办举办的“加强质量支撑·共建质量强国”主题微视频大赛中获得三等奖。

(三)细化餐饮服务监管举措,在“细”中守护舌尖新安全。鄂城区现有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食堂158所,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100%全覆盖;建成11个标准化食品快检室,全省首家校园食品安全共享快检室在市石山中学建成;推进食品、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等工作成效明显,在全省第三批食品安全县(区)评价验收中名列第7,位于全省第一方阵;今年以来,我局不定期、常态化进行现场指导督查,先后保障了“两会”、公务员招录、“中高考”“万名考生看鄂州”“武昌鱼·梁子湖螃蟹万人品”“三条市‘中日友好之翼’代表团访问鄂州”等多次重大活动期间的饮食安全;推进餐饮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推广“放心餐饮社会监督码”、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红黑榜”,截至目前,已发布3期餐饮“红黑榜”名单。聚焦“小切口”推进“群腐”整治,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多轮检查,检查覆盖全区校外供餐单位4家和所有的140家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上报提档升级学校食堂35家,暑假期间已完成提档升级33家;加强网络餐饮监管,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许可100%实名登记,聘用12名网约配送员为食品安全监督员、社会监督员,发放网络订餐外卖“食安封签”8万余份。

(四)严格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在“严”中守护健康新防线。鄂城区内现有药品零售企业303家。今年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清流”系列专项检查行动及药品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药品经营单位345家,药品使用单位113家,向全区药品零售企业发放提醒告诫书313份;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312家,化妆品经营者106家,电子商务平台的化妆品经营单位17家,检查医疗器械批发企业27家次;发放过期药品回收箱34个;组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根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查要点》开展自查和整改313家;发放过期药品回收箱34个;开展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全年药品不良反应报送84份、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送185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报送170份。

(五)优化食品供应链管理,在“畅”中保障供应新稳定。全年开展糕点生产、鲜切水果、学生饮用奶、食用植物油等15个专项监督检查,累计检查6412户次;发现问题数5456个,发现问题率81.84%。食品生产环节已检查371户次,检查覆盖率98.64%;发现问题数272个,发现问题率63.95%;督促全区42家在产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特殊食品食安员抽查考核工作,全区501家企业共525人参与考核,通过考核人数525人,考核通过率达100%,覆盖率达100%;此工作各项数据均名列全市第一;完成食用农产品快检14614批次;开展“你送我检”便民服务活动42次,对群众最为关心的蔬菜、水果、肉类食品等进行现场“体验式”快速检测300批次,检测结果当场公示;开展食品安全抽检2247批次,抽检不合格73批次,已完成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55批次;指导7家大型商超、2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10家农贸市场建立快检室;指导全区7家大中型超市建立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

(六)深化特种设备监管机制,在“稳”中确保运行新安全。今年以来,累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和检验检测单位402家(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113份,发现并责令整改安全隐患101处;运用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系统实施各类监督检查计划,实时精准排查、调度,已对93家单位开展检查,任务完成率为100%,隐患整改率为100%;开展特种设备领域“铁拳”行动,办理案件数9件,重点打击违规使用压力管道和未经检验特种设备等行为,处理特种设备领域投诉举报222件;协调检验部门对莲花大型游乐设施开展安全检验,保障莲花山风景区3台新安装设备安全投入使用。

(七)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在“护”中增强民众新信任。大力推广湖北315消费投诉和解平台和全国消协“智慧315”和解平台,截至目前,受理投诉118件,和解率98.3%。开展诚信经营红黑榜,设立诚信经营红黑榜线下公示专栏25个,公示诚信经营红黑榜信息41条;申报省级七天无理由退货先进单位18家,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42余家,完成线下无理由退货10461件,退货金额4.1万元;开展专业市场“两个覆盖”攻坚行动,建立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台账,目前我区已有5家专业市场,经营户1346户,党员人数33名,已建党支部5家,专业市场党组织应建尽建,覆盖率100%;深化“三亮”活动,今年共评选13家共产党员示范经营户,摘牌2家;探索“小哥食堂”共建模式,依托“幸福食堂”进行联点共建,目前有22家“幸福食堂”与“小哥食堂”同步挂牌经营,实现主城区“小哥食堂”站点全覆盖;扎实开展“问情”服务,深入听取经营主体发展中的困难、诉求和意见,累计走访662家,收集问题建议138个,解决104个,及时回应诉求。

(八)深化知识产权服务,在“新”中激发创新新动能。鄂城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为484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的增长率为24.74%,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6.99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长率24.38%,每万人高价值专利拥有量2.76件,每万人高价值专利拥有量增长率33.98%,PCT国际专利申请量2件。商标申请量达769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1%,完成注册量507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8%,有效注册量4112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0%;建成知识产权保护“两站”20个,完成全区市场监管所知识产权工作站重点企业全覆盖;围绕提升花湖机场、吴都乔街品牌形象和品牌价值的核心任务,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助力吴都乔街申请商标28个;新增专精特新企业专利备案8家。

(九)强化计量体系建设,在“准”中赋能经济新发展。开展打击“缺斤短两”电子秤“闪电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126人次,检查电子计价秤3706台,公布6批违法经营户名单,集中销毁134台不合格电子秤。检查涉粮购销企业7家,联合省计量院鄂州分院对江边粮油放心示范街24家经营户28台电子秤检定,检查供电、供水、供气企业4家,抽查电表57只、水表29只、燃气表21只,未发现民用“三表”领域计量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手机变砝码”活动12次,为市民称量手机2000余台。

(十)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在“调”中维护消费新权益。开展12315投诉举报热线办理工作,截至目前,共接收消费者各类投诉举报5606件,同比增长4.6%。投诉按时办结率为99.93%,投诉调解成功率为66.68%,同比增长9.32个百分点。积极发挥ODR企业在线解决纠纷的作用,累计共发展ODR企业94家,ODR企业解决381件投诉,通过ODR绿色通道解决投诉37件,ODR单位按时办结率为100%,和解成功率达71.05%;扎实做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工作,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共接收办理12345转办各类工单1547件,按期办结率100%;联合鄂城区人民法院、鄂城区人民检察院、鄂城区司法局、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分局印发了《关于〈鄂城区市场监督领域依法处置恶意性牟利性职业投诉举报行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妥善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共接收97件信访件并按期答复;依法依规处置投诉举报及案件线索移送函共304件。

(十一)严格执法办案程序,在“严”中开创法治新环境。不断充实执法力量,完善执法机制,成立六个执法中队;积极争取市局支持,强化市区两级联动,组织本系统执法办案人员参加各类学习培训5次;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强化法制审核,核审行政处罚案件96件,提出核审意见建议102条,组织召开行政执法办案工作会2次,执法决定集体讨论会议15次。

二、存在问题

一是监管能力有待加强。主要体现在人员结构老化,新进年轻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实战经验匮乏,各类专项治理频繁,检查任务重,存在因专技人才和监管人力的不足而导致的监管覆盖存在漏点、盲点及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不足等问题。

二是部门监管和协同监管缺失。大数据的共享机制尚未达到理想状态,部门间的信息流通障碍限制了日常监管的效能与成果,加强并提高教育、住建、文旅、民政和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意识,避免出现市场监管管“天下”的错误认识,加大部门联动和协同监管力度,增强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齐抓共管才能将各项工作做严做实。

三是基层监管设备待优化。尽管当前正积极推动无纸化办公及现场检查的数字化转型,然而,相应的监管软件却未能及时跟进更新,检查所用的小程序也频繁处于调整与优化之中,这导致监管人员在执行现场检查时遭遇诸多困扰,如检查内容无法顺利上传、网络连接不稳定等问题频发,严重阻碍了监管工作电子化的快速推进。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改革”为抓手,加速构建一流营商环境。加速推进“证照分离”“一业一证”等改革举措,拓宽行业准入即准经营范围,在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上做减法,在提升审批效率、优化审批服务上做加法。推进智慧监管,依托“三网一中心”智慧化市场监管平台,综合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提升监管效能。

二是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与“鄂食安”监管平台100%对接,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互联网+智慧+AI”监管,推进农村共享厨房建设,推动“鄂食安”平台对接;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通过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等多种方式,确保市场上的食品符合安全标准。

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相对人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严格执行《湖北省市场监管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规范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的行为,对于行政相对人轻微违法行为,采取责令整改、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指导、行政教育、提醒等行政措施,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促进公平公正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四是进一步提升智慧化监管水平。勤使用、常反馈,积极推动监管系统的智能化升级,实现对市场主体的实时监测与风险预警,确保监管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此外,加强监管人员的智慧化技能培训,提升其对新技术、新系统的应用能力。并建立完善的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处理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持续优化监管效能,推动智慧监管水平不断提升,为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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