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企业开办0.5天办结,零成本。推行企业开办“1050”标准,只到“一窗”(综合服务窗口)或“一网”(政务服务网专区)申请办理,实现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实现同步办理,免费赠送5枚公章,可同步领取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免费提供邮寄送达服务。今年以来,为2422家市场主体免费刻章,节省开办费用43.6万元。截至目前,全区新登记市场主体达12592户,完成全年新增市场主体目标96.86%,其中企业新增2646户,完成全年新设企业目标65.95%。二是圆满完成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开展电话咨询服务5000余次,结合日常巡查上门辅导市场主体年报1500余次。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分别为97.25%、97.98%、99%。三是全面推进“双随机”监管。截至目前,全区通过省级监管平台共下达各项抽查任务108项,已完成抽查任务107项,其中各单位发起部门联合抽查任务88项,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占比81.48%,高于去年全省平均值(41.2%),接收联合抽查任务121项,共抽查各类检查对象806户,已查并公示检查对象789户,抽查事项覆盖率达100%。四是深化一业一证改革。在前期19个行业的基础上,拓展了眼镜店行业等“一业一证”改革内容。制定了眼镜店综合行业许可规范,于5月26日颁发了全市首张首张眼镜店《行业综合许可证》,得到了省药监局的通报表扬。五是争创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积极探索市场主体除名改革试点,提请区政府办印发《鄂城区市场主体除名试点工作方案》,被省营商办确定为全省市场主体除名制度试点单位之一。目前,该项改革工作在全省率先落地,14家企业被决定除名。
(二)强化“三品一特”监管,安全防线持续夯实。以争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为抓手,积极推进“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工程,推广“文明餐桌”活动,逐步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小哥食堂”成功上线。开展了食品生产及食品流通环节“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完成风险隐患整改1643个,整改完成率达100%。查处立案16件,罚没款8万元。开展了特殊食品食安员抽查考核工作,考核通过率达100%,覆盖率达100%;此工作各项数据均名列全市第一。在蟠龙批发市场建立了1个标准规范的豆制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已改造升级规范达标许可12家,取缔1家。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收缴伪劣食品120公斤,立案查处伪劣食品案件8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件;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40人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活动13次;农村食品安全媒体宣传1篇。指导各监管所督促食品销售企业和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区51家食品生产企业、433家食品销售企业均完成注册。开展“一桌餐”等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专项整治。关停两家。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见效。区级领导包保干部数27人,包保主体44户;镇街领导包保干部数177人,包保主体342户;村级领导包保干部数426人,包保主体6452户;张贴落实“两个责任”公示牌6848户,全年督导完成率100%,督导整改完成率99.6%;加强网络餐饮监管。全面落实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许可100%实名登记。大力推行使用网络订餐外卖“食安封签”,自推行“食安封签”以来共使用63142张。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未对11家入网经营者的证照及现场进行审查,立案查处2家,罚款12万余元。截至目前,完成食品安全抽检1338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512批次,普通食品826批次:完成食品安全快检7072批次。加强药品质量监管。立案37起,结案34起,罚没款共计21.65万元。突出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完成23家疫苗接种单位全覆盖检查,截至目前,已完成新冠疫苗2次及常规疫苗1次的日常监管工作,并及时将检查信息上传至湖北省智慧药监一体化监管平台。推动医疗美容行业常态化、综合性监管。检查医疗美容及生活美容机构298家,发现问题3起,立案3起。深入推进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98家,发现问题4起,立案4起。稳步推进社会药房的创建工作,已申报创建社会药房27家。对辖区内309家药品经营企业,30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自查自纠行动。以网络培训、面对面开展各项专业培训15余次,培训600余人,按时督促各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经营企业开展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截至目前,各类经营主体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147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307例,化妆品不良反应146例,切实保障民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加强对鄂城区范围内超期未检设备的清查。检查特种设备使用企业352家,下达《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124份,立案调查14家,对全区75台(部)已停产、停用的特种设备进行了公告注销或公告停用。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两个责任”制度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督促指导全区1048家生产、使用单位完成“三员”(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信息网上录入;完成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110家;共调查处置涉电梯类消费者举报投诉188件;大力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在鄂州民顺煤气站开展2023年度瓶装液化石油天然气泄露事故抢险应急演练。指导并参加中海油泽林LNG加气站管道泄露综合应急演练。并配合区安办对鄂州市广山矿业、鄂州市胜灵矿业和鄂州市鑫斌矿业等非煤矿山开展2023年复工复产验收检查;在莲花山精灵游乐园组织开展儿童游乐设施及电梯困人救援演练。对全区在用的3530余部载客电梯信息收集并制作发放963333电梯救援信息公示牌。配合省、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区130部开展在用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并对评估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滨江花园、鸿盛花园、南浦花园、佳和大厦、司法局宿舍和裕江花苑等小区22部在用乘客电梯督促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同时对全区范围内居民小区使用年限15年以上的老旧乘客电梯开展免费加装一键呼救系统。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非医用口罩等防疫用品和民生用品检查353家次、电动自行车检查48家次、生产流通领域含磷洗涤用品检查698家次、央视“3·15”晚会曝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81家、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回头看检查30家次、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检查139家次、校园周边盲盒盲卡等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检查124家次、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检查115家次、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检查946家次;配合开展无线电通信器材专项治理行动、节前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使用领域消防产品双随机检查、重点区域车用油品质量抽查监测双随机工作;对2020年-2022年各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情况开展“回头看”行动,对60个不合格产品逐一进行排查;完成2022年省抽不合格产品后处理9个、市抽17个,2023年国抽1个、省抽1个。深入开展质量提升工作。申报第五届市长质量奖2家进入现场评审、推广“湖北精品”,联合举办2023年度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推广培训班、QC小组培训班、落实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专题宣贯培训等,配合开展“质量服务专家行”、“质量服务企业行”活动,对辖区内企业多次进行质量帮扶,开展“儿童用品安全行”主题宣传活动、“质量月”活动、公共服务质量提升集中展示活动等。
(三)加强市场秩序治理,公平竞争环境持续打造。坚持以加大各类监管为抓手,强化执法办案,搞好部门协调配合,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加大传销活动的清查打击力度,打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虚假宣传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截至目前,查获传销窝点54处、传销人员155人、涉传资料10份,并将24余名传销人员驱离辖区。18家公平竞争审查联席成员单位对2023年1至11月份出台的23份文件严格对照文件要求进行审查,均未发现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将全区168家转供电主体监管纳入湖北省智慧市场监管一张网监管,转供电主体和监管人员按要求每月上报监管信息和电费收取信息。扎实推进长江禁捕工作常态化,发放拒绝野味宣传资料1000余份。进一步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专项整治工作,发放扫黑除恶和反有组织犯罪法发放宣传单页1500余份。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农资市场检查工作。配合烟草部门开展烟草市场专项整治。参加区委宣传部组织的扫黄打非专项整治活动。暑假期间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鄂城区授权专利603件;办理专利质押贷款2件,质押金额共计2928万元,专利转化项目2件,涉及资金305万元,通过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项奖补资金,发放企业43.55万元;累计注册商标共7919件;2家企业(湖北兴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迪洁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武汉工程大学成功签约专利转化项目,签约金额共计320万元。
(四)加大消费维权力度,放心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成立主城区12315投诉举报中心。加强宣传教育。组织举办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颁发“湖北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3家、评选“空港鄂城十大农家乐”、“老鄂城十道菜”。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受咨询群众200余人次,现场受理群众诉求5起。开展“诚信315消费维权进校园”主题教育宣传活动。推行ODR消费者和解平台。推进12315维权服务站“五进”建设,实现电信、大型商超等重点领域全覆盖,约谈2家。截至目前,12315平台共受理5140件,12345市长热线839件,信访件40件,均按照处理程序予以办理,未出现超期办理件,办结率100%;在省级平台成功发表消费者维权系列报道11篇;积极督促各所开展消费维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获评“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3家。在省级平台成功发表消费者维权系列报道7篇;积极督促各所开展消费维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深入推广、完善“3.15消费投诉和解平台”建设。截至目前,受理315件,和解315件,和解率100%;入驻226家,完成全年入驻任务113%。
(五)狠抓突出问题整治,作风纪律建设持续加大。组织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纯洁党性、纯洁组织,采取中心组领学、培训深学、支部研学、基地践学等方式,用好学习强国等平台,多途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理论学习,党组开展理论学习,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进行发言。截至目前,区局机关集中理论学习5次。已整改领导班子第二批主题教育问题6个。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深化作风纪律建设活动”,在全区市场监管系统率先出台《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加强行风建设实施方案》,每月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民主测评,评出“优秀”、“合格”、“不称职”等次,区局机关已开展11次干部民主测评。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整治市场监管领域“吃拿卡要”突出问题,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回访,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在重大节日节点及时开展警示教育,提升干部作风。坚持“一把手”带头、班子成员承诺表态、领导领办制度,鲜明专注发展、实干比拼导向,大力弘扬“店小二”精神,做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严肃奖惩,激发内生动力和昂扬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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