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更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2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高质量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3〕15号)文件精神,我局对申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单位及人员资质进行了审核。
经审核,认定以下两类人员申报资质:(1)26家企业新招用的60名外省籍首次来鄂就业人员;(2)55家企业招用的142名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以上两类人员合计202人,按照“1000元/人”的补贴标准,拟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共计20.2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1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鄂城区劳动就业管理局(联系电话:0711-5901203)如实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鄂州市鄂城区2025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第三批)(个人部分)公示人员名单
鄂城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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