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人社发〔2024〕1号
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社中心,局属各二级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2024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3日
2024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
2024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委八届七次全会、区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牢牢把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全面做好稳就业工作,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加强人事人才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驰而不息全面从严治党,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鄂城实践贡献人社力量。
一、促进更高质量的充分就业
(一)强化就业优先战略。巩固就业向好态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保持就业态势总体稳定,确保城镇新增就业78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200人、困难人员再就业1600人。同时建立健全形势监测、趋势研判、风险预警、及时响应的风控体系,坚决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责任单位:区就业局;各镇、街道人社中心)
(二)抓好重点群体就业。 以“才聚荆楚·智汇鄂州”工程、“百县进百校”行动、“三支一扶”计划、“人才池计划”为牵引,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全年新增高校毕业生留鄂城来鄂城就业1000人以上。持续推进“一站一品”建设,优化升级“零工驿站、零工市场”建设,规范零工驿站运行,改造提升15个零工市场和零工驿站,打造鄂城“求职有门、就业有路、创业有助”23℃用工服务平台载体,推进求职者灵活就业创业,打响“鄂州叉车工”“花卉苗木园艺师”等特色劳务品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责任单位:区“三支一扶”办,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区就业局;各镇、街道人社中心)
(三)提升就业创业能力。积极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我兴楚乡·创在湖北”返乡创业行动、“筑巢引凤·创响楚天”创业孵化行动,力争培育1-2个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对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进行创业扶持。加大中小微企业(市场主体)创业担保贷款落实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完成创业担保贷款1000家(户),带动就业2000人。强化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就业奖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奖补等创业激励政策,最大限度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责任单位:区就业局;各镇、街道人社中心)
(四)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依托“湖北公共招聘网”、“湖北政务服务网”等现有平台,打造集求职招聘、技能培训、政策速递、权益维护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码通办”模式,促进公共就业服务便捷化发展。统筹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对接招聘,积极协调就业岗位,全力化解企业“招工难”和“用工荒”和求职者就业难等问题。(责任单位:区就业局;各镇、街道人社中心)
(五)突出稳保企业用工。完善人社服务专员制度,组建“人社服务专员”队伍,聚焦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全流程的“保姆式”服务,保障用工需求,促进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区就业局;各镇、街道人社中心)
二、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保体系
(六)扩大社保覆盖面。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高质量扩面专项行动,聚焦农村低收入群体,针对漏保、脱保、断保人员,结合“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运用大数据找到人、宣传好政策吸引人,推动应保尽保、多缴长缴。根据“鄂州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扩面参保专项行动方案”(鄂州人社函〔2023〕92号)文件要求,积极督导工程建设承建企业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并及时将参保信息录入信息化监管平台,确保本辖区今年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居保局、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各镇、街道人社中心)
(七)稳步提高待遇水平。紧紧围绕“老有所依”的工作要求,大力实施社保待遇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坚决扛起保发放的主体责任,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责任单位:区居保局;各镇、街道人社中心)
(八)着力强化基金管理。扎实推进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筑牢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责任单位:局综合业务股;区居保局;各镇、街道人社中心)
三、集聚更高层次的人才队伍
(九)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围绕“157”产业集群发展需要,精准引才、精细育才、精心留才,深入实施“技能领军人才”培训计划、“技兴鄂州”工程,大力培养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挖掘技能培训潜力。联合区总工会参与“新楚匠”选树活动,推进产教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区就业局;各镇、街道人社中心)
(十)加强专技和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职称专业动态调整申报机制,开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湖北省特级专家选拔推荐申报,加强专家服务。健全专业技术高级岗位人员选聘机制,完善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制度,兑现“人才池计划”补贴,激发事业单位人才活力。坚持常态化晋升工作机制,根据职数设置空余情况,有序开展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常态化工作,确保应升尽升。稳步推进各中小学校“区管校聘”工作,并完善卫生系统岗位设置,规范和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责任单位: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十一)全面优化人才服务。加强人才政策供给,实现住房、教育、医疗等人才服务“一码畅享”。扎实抓好表彰项目申报,强化表彰奖励获得者管理服务,凝聚人才力量。规范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工作。(责任单位: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四、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
(十二)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加强法治宣传,提升法治意识。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活动,通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借助“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活动,宣传劳动关系政策法规,提升企业依法用工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劳动关系和谐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各镇、街道人社中心)
(十三)强化监察执法力度。结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案例分析、理论学习等形式,注重拓宽案件来源、与当事人沟通协调、开展调查询问及取证等技巧的培养,提升劳动保障监察员的法律意识和专业执法水平。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实现监管常态化、全覆盖。持续推进“标准化安薪项目”选树活动,力争“标准化安薪项目”在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比例分别达到90%、70%以上。高标准迎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省考。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按照《行政处罚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执法,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对各类违法行为统一执法标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责任单位: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各镇、街道人社中心)
(十四)持续做好调解仲裁。深化“一站式”劳动纠纷联处中心建设,持续推进“人社+工会+法院”劳动争议对接工作。创新“监察+仲裁”协作联动机制,劳动监察机构主持达成调解协议后,通过仲裁调解“绿色通道”,当日受理、当即处理、当场出具仲裁调解书,提高协议公信力,确保后续的执行力,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简单争议案件快速受理、快速调处、快速结案。(责任单位: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各镇、街道人社中心)
五、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
(十五)打造暖心人社服务。按照“便捷高效、便民利企”要求,持续打响“23℃”人社综合窗口服务品牌。深化社银合作,拓展服务渠道,加快实现人社服务“就近办”“自助办”。开展人社公共服务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切实提高人社公共服务质量和效能。积极学习襄阳等地标准化试点先进经验,促进服务行为更加规范、服务质量更加优化。(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区就业局、区居保局;各镇、街道人社中心)
(十六)推进人社信息化建设。依托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应用,推动社保数据库、劳动力资源信息库等数据资料动起来,实现“政策找人”“人策匹配”和社保寓认证于无形。(责任单位:区居保局、区就业局;各镇、街道人社中心)
(十七)争创营商环境先行试点。继续争创全省营商环境先行试点,力争在试点层级上、质量和总量上取得新突破、实现新跨越,努力营造一流人社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区就业局、区居保局、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各镇、街道人社中心)
六、坚持更加从严的自身建设
(十八)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大力开展党员轮训和干部理论提升行动,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走心。抓好人社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督促局属各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全方位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推动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实现“两手抓、两手硬、两推进”。(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十九)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持续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党规法纪教育、清廉家风教育,着力推进清廉人社建设。健全常态化督导工作机制,加强对局属各党支部的压力传导,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及时开展督导,强化问题整改,确保工作有序开展,落实落细。坚持严字当头,深入推进“三不”一体化,强化对干部日常及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加大干部提醒、谈话、通报力度,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理。(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二十)加强综治法治建设。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水平。强化执法监督,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稳妥处理被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完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等。突出抓好人社领域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公共安全防范水平提升、综治职能工作项目化管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重点工作,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努力实现“五个不发生”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区劳动保障监察局)
(二十一)做好其他工作。统筹做好精神文明创建、信访维稳、信息宣传、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目标管理、工青妇、退休干部等工作。(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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