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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民政局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工作总结

日期:2024-04-22
  一、基本情况

  2023年,鄂城区民政局共收到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3件。分别涉及社区治理、社区工作者、撤村改居等内容,已全部办结。

  (一)高度重视,提升办理动力。区民政局历来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坚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联系群众、回应关切、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的重要手段,专题召开局党组会研究部署办理方案和措施。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局机关履职尽责考评,纳入重要督办事项,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办公室协调督办,承办股室具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责任的目标管理体系,形成了齐抓共办的整体合力。

  (二)明确要求,提升办理实效。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流程、格式完成建议办理工作。在分解任务时,提前谋划安排,在规定时间节点基础上,要求承办股室提前半个月完成人大建议案的办理过程,确保所有建议案提前办结。及时印发局机关办理工作通知和流程指南,制作答复格式模板,规范建议接收、承办、沟通、审核、答复、反馈等各环节工作流程。对每件建议答复实行承办股室负责人,办公室承办人、办公室负责人,局分管负责人四级审核,重点审核是否与代表进行沟通、代表是否满意、答复有无实质性内容、行文是否规范等,确保建议办理质效。对承办建议登记造册,建立督办台账,随时跟踪掌握办理进度,确保建议办理工作优质高效。

  (三)注重协调,提升办理水平。把沟通联络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拓展多样化的沟通联络渠道,让沟通联络贯穿建议办理的全过程。收到代表建议交办件后,及时进行任务分解,对属于我局职责的办件,积极认领不推诿,办理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区人大和区政府报告,认真贯彻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求。把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掌握代表的办理期望,争取代表们的理解支持,作为提高办理质量、提升办理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做到“办前沟通、办中调研、办后交流”。同时做好总结,吸纳代表所提建议内容,持续推动工作落实。

  二、办理情况

  (一)关于关注社区工作者各项权益为社区治理赋能的建议(第4号)。1.完善顶层制度设计。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方案》《鄂城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考核办法(试行)》等,建立了以“四岗十八级”为核心的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制定了员额管理、选任聘用、教育培训,薪酬保障、考核激励等配套措施。累计招聘社区工作者270名、转聘438名。现有社区工作者全部经过考试或考核,整体能力和素质明显提升。2.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比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合理确定社区工作者的人均薪酬水平。人均薪酬系数达到0.91,同比待遇最低增长662元,最高1439元。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补贴制度,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对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每月分别给予100元、200元、300元的职称补贴,目前,社区工作者持证人数占比近30%。3.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力度。建立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事业岗位管理制度,全区33个城市社区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2023年,针对社区“两委”,设立公务员专岗,其中城市社区主职岗位1个,城市社区“两委”岗位1个。建立城市社区“两委”主职人才储备库,制定《鄂城区城市社区“两委”班子人才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20人纳入首批城市社区“两委”主职人才库管理;为弥补社区人员不足,落实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48个。4.健全社区工作者激励体系。加强社区工作者培训提能,通过专业培训、现场拉练、技能竞赛等多种方式全覆盖开展社区工作者培训,进一步提升了社区工作者实务能力。切实发挥表彰奖励的精神引领和激励示范作用,积极推荐优秀社区工作者参加省、部级优秀人才评选表彰。5.推进社区工作者减负增效。严格落实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及准入制度。推动各级各部门在社区的信息平台整合,建立统一的信息化平台。严格管理对社区的各类示范创建评比活动,建立了社区工作者综合考核制度。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推行“一站式”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各级各单位不得随意借调社区工作者,确保社区工作者将主要精力投入本职工作。

  (二)关于“三社联动和五社联动在社区治理创新中的有效运用”的建议(第12号)。1.发挥社区阵地优势,让社区治理“联”起来。坚持党建引领,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顺利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实现“三个一肩挑”100%。加强村(居)干部培训,组织召开“五社联动”培训班,由区民政局联和区慈善总会等社会组织,分赴10个镇街,围绕“五社联动”怎么联、怎么动,社区基金使用管理等进行培训。推动社区(村)成立“五社联动”工作委员会,在社区(村)党组织领导和居(村)委会组织协调下,搭好平台、建好机制,依托城乡社区议事协商平台等发现诉求,融合多种资源解决问题,打造“群众点菜—社区协商—村(居)统筹—企业资助—社会组织实施—社会工作者指导—社会监督—居民参与和反馈”的多元参与、闭环管理治理模式。2.发挥社会组织功能优势,让社区治理“动”起来。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等级评估和品牌创建,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进区级和镇街培育孵化基地建设。推进镇街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建设,目前,由镇街和村(居)备案管理社区社会组织228家。支持鼓励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开展邻里互助、居民融入、平安创建等活动,解决社区卫生环境、小区车辆乱停放、宠物管理等问题3000多宗。3.发挥社工人才专业优势,让社区治理“暖”起来。着力推进社工服务站及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社区服务从单一化向多元化、专业化、个性化发展,以满足不同服务群体的需求。全区共建成区级总站1个、镇街社工站10个,指导33个城市社区、17个试点村成立社工室,全区共有从业社工280人。落实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现“一村居一社工”。打造“社工+志愿者”融合发展模式,建设社工+志愿者服务平台,推动形成社工与志愿者互帮互促的发展服务模式。全区共有5524名居民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的志愿者18050人次。4.发挥社区企业(单位)协同作用,让社区治理“活”起来。创新和拓展社区企业概念,积极发动社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企业家等主体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实现居民志愿有甜头、企业奉献有盼头、社区建设有奔头。社区企业的参与,为社区基金提供了资金支持,为开展社区活动提供了资金保障。同时,企业在参与的过程中,塑造了企业文化,提升了企业品牌。5.发挥社区基金平台作用,让社区治理“转”起来。推进社区慈善基金全覆盖工作,所有社区基金由区慈善会负责管理、公开募捐和信息公开。各村(社区)成立社区基金管委会负责申请、使用。目前,社区基金共募集资金50万元,共资助社区公益项目26个,主要包括开展助力疫情防控、为老服务、改善社区环境、提升社区教育、丰富社区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等活动,社区基金作为社区公益的平台、“活水”,成为慈善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之举。

  (三)关于成立凤凰街道洪港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建议(第7号)。鉴于我区没有“撤村改居”先例,且省、市民政部门也无具体规范性文件可供参考,我局多次深入洪港村,与洪港村书记、村民代表进行座谈,详细了解洪港村情况和村民的意愿后,组织专班到华容区学习葛店镇“撤村改居”工作案例及相关工作程序,并与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沟通协调,就“撤村改居”后期工作形成初步意见。目前,已指导新庙镇向我区提出《关于成立洪港股份经济合作社及设立洪港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后期将按照相关程序快速推进洪港村“撤村改居”相关工作。同时,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依法保障好农民群众在“撤村改居”中的合法权益。一是充分发动群众表达意见。指导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等活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二是严格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依法组织群众讨论决定本村民小组的撤并事项。三是规范村级民主监督。及时“上网、上墙”公开村级经济收入等事项,加强对“撤村改居”工作全过程监督。2.完善“撤村改居”社区治理和服务。一是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引导群众及时制订或修订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二是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推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建设总体规划,加快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整合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引导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服务,引导群众参与志愿服务、互助服务。

  三、下步打算

  区民政局将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不断总结代表建议办理经验,优化办理流程,创新办理方法,提升办理质效,进一步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思想认识。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将不断增强人大意识,主动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将不断提升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规定程序进行办理,真正做到建议办理工作真重视、真办理,确保代表建议办理落到实处,切实将民政工作置于人大代表监督之下。

  (二)加强工作落实。进一步深化“五社联动”机制,促进社会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做好社区工作者权益保障工作,多元聚力赋能社区治理。进一步规范“撤村改居”工作程序,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注重成果转化。将人大建议案的办理作为推动单位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的有效抓手,积极查漏补缺,使代表议案建议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措施,实现代表议案建议工作与民政中心工作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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