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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人大十届三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鄂城区教育局 日期:2024-08-12

  姚振园同志: 

  您提出的“关于开设小学生社会实践课程的建议”收悉,经鄂城区教育局有关部门商讨后,现回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在全市小学开设社会实践课,组织所有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了解农耕农作基本常识,提高小学生综合素质,将素质教育从理论建设搬到实践课堂中,对强化实践育人工作很有借鉴意义,区教育局相当重视此项工作,并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指导各地落实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一是大力加强相关政策指导。2016年,区教育局在教育部的指导下,会同各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2017年,发布《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2020年,出台《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文件,分别从研学实践、综合实践、劳动实践等方面加强对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深入推进中小学实践育人,不断完善实践育人体系。此外根据中小学课程标准要求,目前各地各校均每周设置有综合实践课程。而且学生参加社团和校外实践活动、研学活动明确纳入学生素质评价内容,作为升学重新考查内容。 

  是丰富社会实践活动内容。区教育局要求各地各校组织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通过“寻访红色足迹”、“小小传承人”等活动,指导各地组织中小学生到革命历史遗址、革命历史博物馆等场所参观学习,加深对革命传统和革命精神的感悟,传承红色基因。开展“圆梦蒲公英”暑期主题活动,通过“博物馆里过暑假”“美丽中国主题研学”等活动,要求各地组织引导中小学生利用暑期走进博物馆,开展研究性学习。组织中小学生充分结合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学习体验并动手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产品,争做非遗的小传承者。此外全区各校结合文明校园创建大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实践活动,如春节元宵写春联、制作花灯,开学开展花灯游园活动,三月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植树活动,四月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端午节包粽子手工制作龙舟等,国家公祭日等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重阳节到敬老院、福利院公益劳动等等;每年定期分批分年级组织外出研学,将劳动教育、科技教学、爱国主义教育等融合其中;各校还结合“五育并举”实际,组织学生走进了科技馆、博物馆、企业、户外、高校、消防等,做到了“一月一主题,一月一实践”,切实让学生在实践中探索学习、开阔眼界、全面发展。做到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和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组织开展生态文明等主题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会同中国科协开展科学调查体验活动,激发学生科学兴趣,培养科学思维,提升创新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支持实践基地建设。区教育局将通过多种途径,争取获得各部门的强力支持,支持各地建设中小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指导各地各校结合域情、校情、生情,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等,有针对性地开发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多种类型的研学基地。截止目前,区教育局会同相关单位,在全区范围内命名了劳动基地、红色教育基地、科普基地、实验基地、环保基地、毒品预防等多种类型的社会实践基地。其中,各地结合实际建成劳动基地,或组织学生参与校外劳动体验,如市一中教联体组织一中和碧石中学两个校区学生,到碧石渡镇李边村万家湾水稻集中育秧点体验插秧劳动,碧石渡镇黄土咀小学将农耕博物馆搬进校园,全校7个班的学生们参与到300平方米太空种子种植基地、2700平方米的种植园及果园打理中,花湖镇华山小学组织收割水稻,杜山路口小学组织挖红薯等。多年来,区教育局先后组织遴选了23个全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指导各地丰富综合实践活动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四是尽快完善长效机制指导各地各校落实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做好对实践教育工作的整体设计,统筹规划,制定工作规程,明确活动目的与计划、活动管理、时间安排、出行线路等,制订学生安全手册、应急预案等,推动各类实践基地建立安全保障机制,切实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目前,学生综合实践能力普遍还有待提升,少数学校教育理念认识还有偏差,市、区教育局正在开展科学教育、劳动教育、“五育融合”教育等示范校评选活动,旨在引导推动各地各校更加重视素质教育。在经费保障方面,国家已建立健全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已形成了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中小学校可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所需经费可通过学校、幼儿园的单位预算,或地方政府安排的专项资金等渠道列支。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合理安排中央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支持学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五是加强家校社协同共建。区教育局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指导各地各校利用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载体,宣传实践育人的重要意义,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实践育人观念,改变重智育轻实践的认知,推动营造“五育并举”的良好氛围。加强与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社区等相关部门和组织的联系与配合,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共同营造实践育人的社会环境。 

  下一步,区教育局将加大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工作力度,丰富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更好发挥实践育人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和分类指导力度,确保实践活动场所和实践教育的正确方向。二是搭建更多平台,充分发挥全国中小学生各类实践教育基地的引领辐射作用。三是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实践活动开展,优化设计研学实践线路和课程。四是进一步做好绩效考核的管理工作,按照相关管理制度统筹安排经费,严格绩效考评,实现更大的教育效益和社会效益。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鄂城区教育局 

       2024年8月12日 

  分管领导:王洪武                联系电话:027-60281733 

  经 办 人:程时书                联系电话:027-6028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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