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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章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鄂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设施基本情况。全区共建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54套,目前正常运行200套。其中,市生态环境局(原市环保局)牵头建设有14套;区住建局于牵头建设有101套;各乡镇自行建设有85套。截至2025年底,鄂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为77.2%。部分早期建设设施因年限较长、管护不足,存在闲置、报废现象,未纳入常态化运维管理。
(二)运行维护及资金保障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原市环保局)牵头建设的设施委托鄂州市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运行维护,运维经费由市级财政保障;区住建局牵头建设的设施现交由区城管局管理,由鄂州武钢绿水生态环境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运行维护,运维经费由区级财政保障;乡镇自行建设的设施,运维经费由镇、村自筹,无上级财政兜底,普遍存在资金紧张、运行稳定性差等问题,是制约治理成效提升的核心短板。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配合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保障。主动对接财政、城管等部门,结合日常监管掌握的设施运维、管网改造实际需求,结合全域治理工作实际,科学提出运维资金向乡镇一线倾斜的意见建议。立足生态环境部门职能,聚焦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重点领域,积极向上争取各类专项扶持资金。本年度预计鄂州市拟谋划一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涉及4个乡镇(街道)、13个行政村,持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水平,为全域美丽乡村建设夯实生态根基。
(二)协同构建多元资金筹措机制。结合现场巡查、入户走访工作,一是协助探索使用者付费机制,按照“谁受益、谁付费”原则,对已接入污水管网的农户合理收取污水处理费,对困难群体落实减免政策,收取的费用纳入运维专项资金;二是引导村集体规范计提运维资金,保障基层设施正常运转。同时,从生态环境保护专业角度,对PPP、委托运营等市场化运维项目提出生态管控、运行标准等意见,助力引入社会资本,拓宽资金保障渠道,缓解基层运维压力。
(三)从严监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统一监管职能,常态化开展设施运行巡查、管网隐患排查、出水水质监测,建立问题台账闭环整改。将巡查结果作为核心考评依据,推动落实考核结果与经费拨付联动机制。通过全流程监管,倒逼资金规范使用、运维提质增效,切实筑牢农村生态环境防线。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鄂城分局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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