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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生态环境局鄂城分局关于对区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6017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鄂州市生态环境局鄂城分局 日期:2026-06-02

                                                      A 

尹章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鄂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设施基本情况。全区共建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54目前正常运行200套其中,市生态环境局(原市环保局牵头建设有14套;区住建局于牵头建设有101套;乡镇自行建设有85截至2025年底,鄂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为77.2%。部分早期建设设施因年限较长、管护不足,存在闲置、报废现象,未纳入常态化运维管理。 

  (二)运行维护及资金保障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原市环保局)牵头建设的设施委托鄂州市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运行维护,运维经费由市财政保障区住建局牵头建设的设施现交由区城管局管理,由鄂州武钢绿水生态环境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运行维护运维经费由区财政保障乡镇自行建设的设施,运维经费由镇、村自筹,无上级财政兜底,普遍存在资金紧张、运行稳定性差等问题,是制约治理成效提升的核心短板。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配合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保障。主动对接财政、城管等部门,结合日常监管掌握的设施运维、管网改造实际需求,结合全域治理工作实际,科学提出运维资金向乡镇一线倾斜的意见建议。立足生态环境部门职能,聚焦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重点领域,积极向上争取各类专项扶持资金本年度预计鄂州市拟谋划一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涉及4个乡镇(街道)、13个行政村,持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水平,为全域美丽乡村建设夯实生态根基 

  (二)协同构建多元资金筹措机制。结合现场巡查、入户走访工作,一是协助探索使用者付费机制,按照“谁受益、谁付费”原则,对已接入污水管网的农户合理收取污水处理费,对困难群体落实减免政策,收取的费用纳入运维专项资金二是引导村集体规范计提运维资金保障基层设施正常运转。同时,从生态环境保护专业角度,对PPP、委托运营等市场化运维项目提出生态管控、运行标准等意见,助力引入社会资本,拓宽资金保障渠道,缓解基层运维压力。 

  (三)从严监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统一监管职能,常态化开展设施运行巡查、管网隐患排查、出水水质监测建立问题台账闭环整改。将巡查结果作为核心考评依据,推动落实考核结果与经费拨付联动机制。通过全流程监管,倒逼资金规范使用、运维提质增效,切实筑牢农村生态环境防线。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鄂城分局 

  202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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