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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生态环境局鄂城分局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日期:2025-02-10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以 “三新三强”打擂台、厚筑全市“压舱石”2024年行动为抓手,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有力有效。全力配合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印发《鄂城区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着力推动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各项整改任务有序推进,完成鄂城区牵头的城区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和花湖开发区雨污分流不彻底等2个问题整改,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36件信访件整改销号。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体检”,聚焦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方面,通过发动群众,全面深入排查,纳入整治的56家企业已基本完成整治,其中,关停取缔16家、整合搬迁7家、整治提升29家、停产整改4家。

  (二)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坚持减污降碳多措并举,通过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淘汰落实产能,建立完善“巡查、交办、反馈、通报”的大气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定期通报大气联防联控工作情况,印发通报8期,累计整治大气环境问题234个。组织开展主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燃煤)污染专项整治,整治问题餐饮63家。组织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检查,整治问题门店12家。紧盯蓝天卫士平台,每日对各镇街秸秆焚烧火点数进行督促提醒,今年以来火点数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6.2%。完成65个“五个一批”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截至11月30日,鄂城区PM2.5平均浓度32.2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8.0%;优良天数比率为85.6%,同比增加6.0%;重污染天数2天。

  (三)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锚定水质达标目标,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协调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利用。深入推进入河、入湖排污口整治,249个长江入河排污口累计完成区级验收销号235个,27个三山湖入湖排口全部完成区级验收销号。加强两个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监管,投入30万元更新凤凰台饮用水水源地围栏,及时劝阻垂钓、游泳等违规行为,确保群众饮水安全。2024年1-11月,鄂城区国控、省控考核断面水质(长港樊口、三山湖)达标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雨台山、凤凰台)水质达标率100%。

  (四)环境安全监管有力有序。以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住的安心”为目标,不断加强环境监管。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完成10个鄂城区“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持续抓好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日常巡查排查与节假日突击检查,组织开展危废经营单位、尾矿库、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部位的环境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督促整改隐患48处。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自动监测数据、第三方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和涉水、涉气、涉噪声排放、建设项目暨“三同时”等专项执法检查,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实施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1-11月查处案件34起,下达处罚决定书21起,处罚金额99.8万元,移送监测报告弄虚作假线索2起。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今年以来办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案件3起,不予处罚金额20万元。及时解决群众环境诉求,办理环境信访件291件。

  (五)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稳步推进。成立区委书记、区长任双组长的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半月一调度、一月一会商”任务落实机制,推进长港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走深走实。聚焦人居环境整治、水环境治理、农业面源治理、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围绕村庄美化、厕所革命、垃圾分类、港道整治等“小切口”实施治理项目,清单化推进,以点带面推动流域综合治理。目前,纳入治理清单的项目已完成10个、8个达到序时进度。长港河流域治理暨武昌鱼产业发展EOD项目已完成实施主体招标,正在开展项目用地招采及经营性土地流转。今年1-11月,长港河水质类别为Ⅱ类,较去年同期上升一个类别(Ⅲ类)。

  (六)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通过现场验收。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制发《鄂城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完成《鄂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技术评估报告》《鄂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报告》。完成3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10余次,联合莲花山社区、莲花小学开展生物多样性宣传教育活动,联合程潮矿业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及环保设施开放日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七)清廉环保建设不断深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和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扛牢党建主体责任。聚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总要求,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自己讲,深刻把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内涵要求和内容变化。将廉洁教育作为“必修课”,引导、教育、约束执法人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守牢廉政底线。坚持以身边的违纪案例为警为戒,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紧盯八小时内,监督八小时外,把警示教育融入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监督,筑牢思想防线。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纠治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集中整治。

  二、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我局将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重点,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建成美丽鄂城提供坚实基础。主要目标是:细颗粒物年均浓度(PM2.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市考核要求;纳入国控、省控监测断面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全面完成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责任事件;确保全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辐射环境继续保持安全。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筑牢党员干部思想根基。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督察整改任务落实到位。一体推进历年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巩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体检”整治成效,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问题整改,防止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

  (三)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成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认真落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推进环境质量改善。一是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谋划实施一批大气污染治理项目,2025年底前完成世纪新峰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推进工业涂装、预拌混凝土等重点行业创建绩效引领性企业或绿色生产(建材)企业。强化扬尘源、移动源、面源等各类污染源管控。构建污染精准管控体系,定期更新应急管控清单,完善大气污染预警应对体系,全面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二是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认真落实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制定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全面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以长港河小流域综合治理为样板,统筹推进长港河EOD项目,有效管控和治理区域内污染源,推动水质稳中向好、乡村特色产业有序发展。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三是全力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持续开展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完成市下达的新增建制村庄环境整治任务,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四)强化日常监管执法,守住环境安全底线。围绕“一废一品一库”、重点企业,紧盯重要节假日,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持续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环境安全。围绕“四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持续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超标排放、逃避监管排污、违反“三同时”制度、未经验收擅自投运、自主验收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无人机、走航监测等科技手段支撑,现场精准排查问题,提高执法效能。创新执法手段,优化执法方式,坚持“宽严相济”,既体现执法“温度”,更体现执法力度,不断提升执法质量。

  (五)加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力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加强生态环境法律和科学知识的普及与宣传,做好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等环保主题日宣传活动组织工作,引导广大市民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新方式,凝聚起共建美丽鄂城的强大合力。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打扰。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普法活动,引导企业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进一步争取上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加强大气、水、土项目谋划与申报,力争更多项目进入省级和中央项目库。继续服务好重点项目建设,配合做好相关项目环评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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