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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解读

解读单位: 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08日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来源: 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联政策: 618550
  为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高效统筹监管执法资源,持续提升协同监管能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鄂城区“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结合《鄂城区“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如何开展“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

  各部门要将“一业一查”作为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的基本监管模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以“一业一查”模式,按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单一部门抽查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本计划已将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及新兴领域中涉及多部门监管的事项纳入联合抽查重点检查范围,各相关单位要不断提高协同监管效能。

  二、如何强化精准监管?

  要着力提升风险分类结合率,全面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确保信用风险分类与双随机抽查的结合率不低于 80%。对信用风险低的A类企业,抽查比例不得超过5%,同一企业抽查频次小于1次/年;对信用风险一般的B类企业,抽查比例范围为5%—20%,同一企业抽查频次保持1次/年;对信用风险较高的C类企业,抽查比例范围为21%—60%,同一企业抽查频次小于2次/年;对信用风险高的D类企业,抽查比例范围为61%—100%,同一企业抽查频次根据监管实际需求确定。

  要依托湖北省“互联网+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照分类建库、摇号派发、实地核查、公示处理等流程有序组织实施部门联合抽查。

  各部门的抽查计划和内容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各抽查事项发起部门要按照计划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抽查事项配合部门要积极配合发起部门履行相关职能。

  三、采取何种形式将抽查结果予以公示?

  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确保部门联合抽查的部门参与率、任务完成率、事项覆盖率、风险分类结合率、结果公示率、问题处置率均达到100%,问题发现率和部门联合抽查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解读单位: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1-3612331

   
                           
关联文件:
             

1、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城区“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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