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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城区“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4-03779 发文字号: 鄂城政办函〔2024〕10号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07日
发文单位: 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07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直各相关单位

  鄂城区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37

    

   

   

鄂城区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综合监管

  为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减轻经营主体负担,推进新一轮创优一流营商环境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安排,对同一行业领域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事项进行整合,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开展一次联合检查,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减少多头重复检查的一业一查监管模式,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凝聚监管合力,为我区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24年底,一业一查模式得到全面推行,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以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应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统筹,以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模式进行,推动事中事后监管从按事项管按行业管转变,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多头重复检查,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经营主体干扰最小化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三、主要任务 

  (一)编制一业一查抽查事项清单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权力事项清单为基础,以监管对象事项为联结点全面梳理涉及同一业态对象或事项有多个监管主体、需要协同监管的群众关注热点、行业治理难点、中心工作重点、部门监管盲点,形成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检查事项清单。明确牵头单位、协同单位、检查主体行业类型、检查事项等,合理安排联合检查频次,既保证必要的监管力度,又避免检查过多和监管扰民。 

  (二)完善一业一查两库信息依托湖北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整合现有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等信息,建立一业一查联合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一业一查监督检查专家库,聘任综合执法系统、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办案能手和业务专家,参与对重大、疑难、复杂检查事项的指导与监管。 

  制定一业一查年度抽查计划。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在相关部门报送计划的基础上,汇总制定全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年度抽查计划。抽查计划应包括计划名称、联查部门、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实施主体、责任分工、抽查基数、抽查比例、时间安排等内容。抽查计划由具体行业主管部门录入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和相关网站、平台向社会公示。各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临时增设、延迟、取消部门一业一查计划,或对抽查比例、频次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抽查计划应及时报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统筹一业一查检查任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牵头吹哨、部门报到的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衔接配合,实现检查任务线上磋商、一键分发。实施检查前,除依法不予公开和上级机关明确要求不能事先通知的检查事项外,可将检查时间、依据、方式等内容事先向检查对象进行通报,督促检查对象落实主体责任,自行整改完善。在检查过程中,做到对象一次性抽取、人员一次性选派、检查一次性完成、结果一次性公布,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的综合查办工作成效 

  )规范一业一查联合监管。牵头部门要及时会同配合单位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安排等。要严格执行行政监督检查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检查结果公示制度,对检查结果和处理结果要依法公示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推送。对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予以归档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将问题线索移送相关执法单位。检查和相关后续处置中形成的材料,按照规定做好归档和保管。 

  )开展一业一查模式监督评价。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制度实施情况进行全流程监测、监督和动态评价,深入分析协同检查、任务实施、结果运用情况,指导解决监督检查难点问题,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规范履职要确保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达到100%,监管事项覆盖率达到100%,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结合率达到80%以上政府将对各行业主管部门一业一查联合抽查情况进行目标责任考核。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2024331日前)。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各特定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应于每年3月底前,结合工作实际,负责梳理完善本部门牵头发起的一业一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一业一查抽查计划和检查方案。抽查清单有调整的,要及时报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向社会公示。 

  (二)全面实施(202441—1130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一业一查年度抽查计划和检查方案,组织开展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实施过程中要做到对象一次性抽取、人员一次性选派、检查一次性完成、结果一次性公布。 

  (三)总结提升(2024121—31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提炼,全面总结经验典型,客观分析问题不足,形成总结报告报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刻理解一业一查联合抽查工作对提升政府监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职责,加强沟通对接,抓好本部门牵头的一业一查事项的组织实施;各联合检查部门要紧密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一业一查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起本部门一业一查联合监管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准确掌握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协作配合,合力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和规范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进一步提高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监管协同处理水平。要建立联合会商和联络员制度,各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一业一查专职联络员,负责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协调沟通,并报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要健全后续监管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严格的后续监管,坚决防止监管脱节。要建立工作通报制度,督促部门全面落实一业一查工作任务。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加强专职联络员和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强化服务理念,提高监管能力。各牵头部门要对阶段性工作进行总结提炼,及时收集相关典型案例,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一业一查联合监管工作进度及成效,提高企业和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一业一查联合抽查机制高质高效、有力有序运行营造良好氛围。 

 

                           
关联解读:
             

1、《鄂城区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解读

                                                                         

2、一图读懂|鄂城区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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