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鄂城区召开城乡融合发展暨青年回乡青年入乡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缩小城乡差距、收入差距,聚力打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重要实践地,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美好鄂城篇章提供坚实支撑。区委书记夏鑫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曹晖主持会议。区委副书记蔡锋,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蔡宇出席会议。
会上,宣读《关于2025年度鄂城区城乡融合发展“新农人”的授牌决定》,解读《鄂城区支持青年回乡、青年入乡创业发展政策措施》《鄂城区2026年城市“疤痕”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报2025年度强县工程考核情况、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湖北省武昌鱼餐饮名店涉及鄂城等情况,为16名鄂城区城乡融合发展新农人授牌。杜山镇、区城管局、区城控集团、汀祖镇岳石洪村、湖北中新开维现代牧业有限公司、峒野户外运动俱乐部、鄂州市小琻珑(鱼圆)食品有限公司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近年来,区委始终坚持以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有效应对各类风险挑战,推动“三农”事业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获得标志性成果。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工作至关重要。要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守牢粮食安全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不断提升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水平,努力做到兴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建一方文明、保一方稳定。 会议强调,要站位农业农村现代化高度,切实增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政治责任感。深刻认识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是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的使命任务,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有力支撑,是顺应人口变化趋势、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必然路径。要直面短板弱项、正视发展差距,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聚焦“1234567”抓手,锚定建设全省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和共同富裕先行区这个总目标,打造沿百里长港农文旅融合发展带、沿四峰山绿色转型发展带“一红一绿”两大乡村振兴片区,夯实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三根支柱,实施城乡居民增收、人口高质量发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风文明提升四项计划,统筹推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扎实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道路交通一体化、生活环境品质化、要素流通高效化、产业发展融合化、基层治理现代化“六化融合”,做实“一粒种子(杂交水稻)、一条鱼(武昌鱼)、一头猪(中新开维)、一只鸡(白雉山鸡)、一朵花(春之染)、一片果(杜山果蔬)、一坛酱(峒山酱坊)”七个产业文章,用心回答省委和市委“三农九问”,以重点突破带动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整体提升。 要坚持提质增效主基调,全面建设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和全省共同富裕先行区。在城乡规划提能上下功夫,构建“两带一组团、滨江三片区”发展格局,强化规划引领、推动片区发展、严格实施监管,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干到底。在城乡产业提质上下功夫,突出新质生产力导向,培育重点产业、推动产业转型、深化产业协同,办好办活村BA、村舞、村晚等系列“村”字号活动,推进农文旅体商融合发展。在城乡建设提标上下功夫,优化城乡基础设施、实施城市有机更新、打造和美宜居乡村,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乡宜居水平。在城乡治理提效上下功夫,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城乡治理体系、加强文明乡风和清廉村居建设、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提升精细化数智化治理和服务水平。在城乡服务提速上下功夫,围绕群众全生命周期需求,推动更高质量就业、优质教育均衡发展、卫生强基工程实施、社会保障能力提升、住房保障体系健全,加快优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在城乡人才提智上下功夫,继续大力培育发展和引进一大批乡村创客、乡村合伙人和乡村CEO,打造城乡融合发展高素质人才矩阵。 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扎实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任务落地见效。要强化组织保障,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城乡融合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农村土地、集体产权、农村金融机制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激发内生动力。要提高工作能力,结合“跑基层、进企业、换位干”主题服务活动,引导干部带着情怀和责任抓“三农”工作,精准开展分层分类培训,成为全面过硬的“行家里手”。要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以“拼抢实”作风聚力攻坚突破、冲刺全国百强、服务支点建设,为全市加快建设全国城乡融合发展区和全省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打造新时代“鱼米之乡”贡献更多力量。 在家的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各镇(街)党工委书记、分管农业班子成员、农办主任,区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和湖泊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供销社班子成员,各村、社区(股经社)党组织书记、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工作队长,部分“新三乡人”和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