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智能问答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董国平主持召开2021年鄂城区委编委第一次会议

日期:2021-11-30

  11月29日,区委书记、区委编委主任董国平主持召开2021年区委编委第一次会议。区长夏鑫,区委副书记许中流,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长蔡锋,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赵伦泉参加会议。 

   

  会议研究并通过了区7家群团组织“三定”规定、调整区城管规划执法监察大队管理体制、调整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公益性质、区2021年退役士兵符合安置用编计划、鄂州花湖经济开发区规范调整、区2020年招聘农村教师入编和有关人员编制调整等事项,并审议了《鄂城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用编核准及上下编管理办法》。 

  区委书记、区委编委主任董国平指出,做好群团组织“三定”规定修订是做好区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的要求,部门“三定”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区群团组织要严格遵循。事业单位调整管理体制和公益性质要定位科学、严谨规范、提高效能,通过体制机制优化,激发干事创业动能。要妥善做好市级下达我区2021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重点向基层倾斜,科学合理用好编制资源。要及时做好全区2020年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纳入编制管理工作,调动教师积极性,加强教师管理。对通过调任、“五方面人员”等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同志,要按照规定,将其纳入所在乡镇机关行政编制管理,并做好公务员登记等工作。 

  董国平指出,开发区规范调整事关全区发展战略全局,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大力培育发展动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立足鄂城创新轴,提升开发区管理体制,深入推进运行机制重构。对开发区管理机构的领导职数配备和内设机构设置等重要事项,要积极向省市机构编制部门汇报,争取政策支持,确保以体制机制创新来激活开发区跨越发展的新动能。区政府要认真谋划,抓紧研究,加大推进新花湖经济开发区建设力度。 

  董国平要求,要强化机构编制规范管理,将机构编制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科学化。区委编办及时拟制了《鄂城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用编核准及上下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非常有必要。《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要尽快出台和施行,全区各级要严格按照《办法》有关规定规范人员用编、上编等工作流程,各地各部门未经批准严禁私自违规进人。因未履行用编核准程序导致人员后续无法上编等问题的,由其进人单位负全部责任,区委编办不受理不参与信访接待及回复,对违反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的严肃追责问责。 

  董国平强调,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部门是党的政治机关,要紧紧围绕区十次党代会奋斗目标,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主动融入发展进程、融入民生保障、融入组织系统;要提高站位、开拓视野、谋准思路、压实举措,以高质量机构编制工作为全区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体制保障;要聚焦主责主业,做好体制改革大文章;要强化自身提能,推进理论知识、能力水平、作风改进建设。 

    

    

ICP备案号:鄂ICP备1700528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1号    网站标识:4207040001
主办单位:鄂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系统管理入口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7-60896105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办明塘路70号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