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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已过期的催告通知

信息来源:鄂城区交通运输局 日期:2025-02-17
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将依法注销有关行政许可。经核查,鄂州市瑞旺科工贸有限公司等70家道路运输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已到期。请上述业户于2025年3月20日前往古城路1号鄂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大厅项目建设综合窗口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续期换证手续。如逾期未按规定办理的,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所属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特此告知。
 
  附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过期业户清单
 
鄂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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