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金盛源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在湖北政务网申请评估机构贰级备案证书信息简单变更(办件编号:12080220230615002),因提交办理区域错误,不符合办理条件,我局于2023年8月24日向你公司送达了《关于撤回贰级备案证书信息变更的告知函》,在规定时限内未收到你公司提出的书面陈述、申辩。依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撤销你公司的该笔评估机构贰级备案证书信息简单变更业务。
如对本决定不服,各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鄂州市人民政府或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华容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