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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城区委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鄂城区政府网 日期:2017-12-12

中共鄂城区委关于

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

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2017426日至525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鄂城区进行了巡视回头看,并于2017731日向鄂城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以强烈政治担当狠抓巡视整改

省委巡视组到鄂城开展巡视回头看,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我们政治上的亲切关怀和严格要求,为我们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客观中肯、一针见血,完全符合鄂城实际。区委对此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区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持不懈抓好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中纪委和省委蒋超良书记对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巡视办、省委巡视组及市委领导同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对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聚焦政治整改,认真履行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全力以赴、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坚决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是围绕增强四个意识抓整改。区委坚持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放在首位,贯穿于整改全过程。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迅速于81日召开巡视整改工作碰头会,89日召开区委常委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上常委聚焦巡视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高对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区委常委会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引导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

二是围绕带头推进落实抓整改。区委常委会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推进,围绕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目标,扎扎实实抓整改,成立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刘厚文同志任组长,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程谋划、指导、督促整改工作,组织制定了区委整改方案,按照一个问题、一个常委牵头、一个工作专班、一项整改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区委常委和有关领导同志,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区委书记刘厚文同志亲自部署推进上轮巡视反馈意见中未整改完成的超编进人问题,带动区委常委和区直有关部门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以严的纪律、实的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三是围绕强化督促检查抓整改。区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认真负起督导督办职责,切实增强整改工作全过程监督。建立每日督促、每周检查制度,实行一周一通报、一周一督办,一手拿整改清单督办进度,一手拿问责条例倒逼整改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到位、不打折扣、不拖后腿。组织专项巡视整改督查2次,保证了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同时,注重强化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心存懈怠和畏难情绪,在整改工作中消极对待、不担当不负责,以及对问题视而不见、高举轻放的干部严肃问责、绝不姑息,有力传导了整改压力。

四是围绕建立长效机制抓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一个问题整改,推动一类问题解决,完善一方面制度体系,特别是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农村三资监管、工程建设、选人用人等关键点,统筹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在根子上堵漏洞,以建章立制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截至目前,共制定出台了《区委常委会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研督导工作办法》、《鄂城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及有关工作的意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领域严格执行五制(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施工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管理具体办法》、《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实施意见(试行)》、《鄂城区领导干部交流和轮岗工作实施办法》等7项规章制度,另《鄂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项规章制度正在送审,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二、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强力推动巡视整改落地见效

(一)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较真碰硬不够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战斗力不强。

大力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围绕一城三区建设,狠抓招商引资、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花湖临空产业园、汀祖精密制造产业园建设,完成了花湖临空产业园一期征地拆迁和汀祖精密制造产业园112户拆迁,全力服务国际航空大都市建设。今年以来,共组织小分队外出招商达32批次,接待考察投资客商达150余人次,完成省外资金到资31亿元,重点洽谈亿元项目25个,新签约项目12个,新开工亿元项目2个,比2016年全年完成数增长50%。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干部骨干带头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力有序推进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截止1130日,机场核心区5418户拆迁户已成功签约5243户、占总数96.8%,拆除房屋4705116.37万㎡、占总数86.8%,实现零上访、零炒作、零事故、零违纪目标。

2.关于对疑难问题不敢动真碰硬的问题。

①花湖开发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问题至今没有整改。

一是成立了区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专班,进驻花湖开发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进行了清理认定,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明确了规范一批、改造一批、拆除一批的整改措施,目前已成立整改专班,全员入驻花湖开发区全力推进相关整改工作。

二是从严从快查处问责一批,在2015年开展调查情况的基础上,对参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党员干部进行严厉查处。

超编进人问题,46人仍在暂不公开之中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书记协调抓总,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具体负责,区委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分工负责的超编进人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超编进人问题整改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压实了整改责任。

二是核实核准信息。对全区46超编人员档案进行一一查阅,核准核实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调动情况、进入区级财政统筹时间等重要信息,与其本人见面签字确认。初步确定符合入编条件人员9人,入编资格需进一步核实4人。

三是明确处置措施。制定《鄂城区超编进人问题整改人员处置方案(讨论稿)》,提出了退休一批、辞退一批、入编一批、改聘一批的分类处置措施,目前正在抓紧推进。

四是起草办法合同。针对超编进人整改中不符合入编条件人员的聘用管理,制定《鄂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讨论稿)》及《鄂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讨论稿)》,正在征求意见。

③航空都市区发生大面积违建。

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航空都市区查违控违拆违工作的实施方案》,区乡两级公开招聘156名队员成立查违控违巡查专班,全天候不间断在全区进行巡逻,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拆除一起。今年以来,共计拆除违法建设35953360平方米,控制违法建筑243896平方米,有力控制了违法建设蔓延势头。

(二)党的观念不强,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的问题。

①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抓得不牢。

一是从源头上优化结构。加大35岁以下入党积极分子和女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力度,提早谋划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新招录15名大学生村官,充实了村级干部队伍,优化了两委班子年龄、文化结构。

二是实施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工程。印发《关于实施村(社区)后备干部培养工程的通知》,督促各级各部门按照优秀人才自荐、党员群众推荐、党员群众测评、重点对象筛选的两荐两评两审等形式确定后备干部人选。全区106个村现已建立468名后备干部库,保证每村(社区)后备干部4名以上,其中主职后备干部2名。

三是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和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提档升级计划按期完成。截至目前,全区8个软弱涣散村已全部制定整顿方案,正在稳步推进。同时今年计划改造升级13个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其中有4个已完成改扩建,有3个已完成主体工程,有2个党员正在施工建设,其余4个正在抓紧完善相关报批手续。

两新组织党建迟缓。

一是进一步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指导。拟设立两新组织工委,机构设立请示文件已报市编办审批;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更加规范指导全区两新组织建设。

二是进一步加大摸底排查组建力度。对全区工商注册的3861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35家社会组织进行全面摸底,并登记造册。下一步,按照一个组织一套方案的工作思路,采取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等方式,开展两新组织党组织集中组建大行动,确保2017年底非公企业职工50人以上的有党员、100人以上的建有党组织;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实体性社会组织建有党组织。

三是进一步规范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强分类指导,细化工作流程,指导辖区和行业内两新组织党组织每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同时,指导两新组织党组织按照六有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员活动场所。

③对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

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印发《关于做好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的提示》,指导各地按照集中排查摸底、建立专门台账、确定专人联系、坚持分类施策、加强教育培训等五个方面,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目前对在册登记的流动党员1041名,已按照一对一联系帮扶的方式,落实了联系人和联系措施。

二是加强指导,创新管理方式。制定《流动党员微信群操作指南》和《流动党员之家管理制度》,指导各地运用互联网+”,探索微平台、微管理、微服务,全区9个乡镇(新区、开发区)已建立106个流动党员之家(微信群),通过微信群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学习、民主议事、交纳党费等活动,开辟了流动党员即时学习、广泛交流、互促进步的新平台,确保流动党员不失联

4.关于党员理想信念缺失的问题。

①一些党员不信马列信宗教。

印发《关于做好参教信教党员处置工作的工作提示》,组织各地各单位按照再排查、再整顿、再巩固的原则,全面摸排和分类处置信教参教党员,进一步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并在8月份、9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组织党员签订不信教承诺书。对前期已发现的15名参教信教党员分类处置。

②存在个别农村基层党组织阵地失守现象。

一是开展为期1个月的整治非法宗教组织和邪教组织整治行动,举办反邪教知识专题讲座10次,组织全区反邪教系列巡回展,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二是对相关乡镇11处宗教活动场所,采取五个一批的方式进行规范整改。

5.关于形式主义突出的问题。

①发文多、会议多、简报多,文山会海有反弹回潮态势。

一是制定了文山会海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任务、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目前,以区委或区委办印发文件53份,同比减少15.6%;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印发文件30份,同比减少14.3%5月份以来区级会议活动月均数相比4月份减少40%;全区各类简报已由18种减少至5种。

二是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实施意见》,对发文实行总量控制,精简文件篇幅,提高文件质量,规范发文程序;减少会议活动,控制会议规模、时间,开短会;整合信息资源,减少简报种类,压缩简报篇幅,增强信息的针对性。

②责任担当不够,不作为、不愿为等庸政懒政现象突出。

一是坚持执纪问责。已免去相关责任人职务,由区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力。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实施意见(试行)》,让干部被约束、被监督、被管理成为常态、成为自觉。完成57家区管班子和主职领导实绩网上公示工作,督促45家单位完成半年实绩考评工作,对全区139名区管干部工作纪实簿进行抽查并通报。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共计106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③全区未到退休年龄而改非人员72人,正常上班的只有29人,其他均未上班或未正常上班。

一是经帮扶教育,现均已正常上班。二是制定《关于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开展防治吃空饷问题回头看及建立长效机制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七类吃空饷核查对象,在全区组织开展吃空饷专项整治清理。

(三)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方面

6.关于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

①管党治党责任虚化,致使主体责任缺失,出现监管盲区。

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照准则、条例,完善了区委常委会主体责任清单,督促各级党组织重新修订两个责任清单。创新工作机制,印发了《区委常委会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研督导工作办法》,区委常委对分管领域、部门、联系单位定期开展调研督导,帮助发现问题、指出问题、督促整改问题,压紧压实基层责任。

二是将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办公室更名为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为区委办公室挂牌机构,区委办常务副主任兼任主体责任办主任,明确一名专职副主任(副科级)具体工作,增加1名工作人员,从区委办公室内部调剂。

②区人大常委会没有履行主体责任。

一是从严执纪问责。对涉案人员进行了严厉查处问责,同时,相关责任单位违纪资金106630 元已全部退缴市纪委。

二是层层传导压力。区委带头开展落实主体责任约谈,传导责任压力,区委书记刘厚文同志带头开展集体约谈和个别约谈,全区2轮次共约谈各级党员干部131人,其中个别约谈县级领导干部11人。强化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运用。对1个领导班子及5名区管领导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对1不合格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5家考核排名考核靠后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全区71家单位党组织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15家单位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不够严肃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了6名党员干部。

四是创新工作机制。制定了《鄂城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管理办法》,印发了《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实时记录,全程留痕。出台《纪检组织对同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提醒告知办法》,向2名区委常委和42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发出书面监督函,提醒告知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③有的党员干部收受礼金、索取贿赂。有的党员干部挪用公款炒股、买彩票,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对相关人员全部给予纪律处分。同时,紧盯三类人三个后,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官巨腐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问题等,加大对违纪问题的审查力度,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今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件145件,处置问题线索367件,立案11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5人。

7.关于监管责任空转的问题。

一是已专题研究《区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拟单独设置3个派驻纪检组(覆盖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3家单位),综合设置2个派出纪工委(覆盖39家单位),改革方案已呈报市纪委审批,待审批后执行,同时,已选派2名干部充实派出纪检机关监督力量。

二是制发了《鄂城区开展受处理受处分干部后续教育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全区十八大以来113名受处理处分干部后续教育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摸底。督促受处分对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帮带责任人。

8.关于四风问题突出,各类违纪案件频发的问题。

相关人员已全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势、新动向,聚焦突出问题,成立督查工作组,开展明察暗访50余次,对各乡镇、新区、开发区和区直各部门津补贴发放、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今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件,给予党纪处分20人,对12名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批评,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履责提醒,对9家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发函督办整改。

(四)对有的重点领域监管乏力,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方面。

9.关于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系统性腐败仍多发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以案说纪警示教育。及时在案发系统通报情况,形成震慑,举办警示教育大会52场次,发放违纪干部忏悔录500本。

二是组织开展巡察。目前已对区财政局、区住建局、泽林镇、长港镇等重点行业和单位开展巡察,发现问题28个,已督促整改20个,移交问题线索30件,立案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

三是开展重点岗位轮岗交流。目前10名基层财政所主任和10名基层教育干事全部进行了轮岗交流。

四是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认真开展运用大数据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已问责处理67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组织处理33人,正立案审查13人,追缴违纪资金36.55万元。

10.关于农村三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已对全区58个村进行重点检查,发现突出问题292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58份,11月底前整改完毕。移送问题线索6条,现立案1人。已制定《鄂城区关于加强农村三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已征求意见,待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后印发实施,为农村三资管理进一步提供制度保障。

11.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缺乏监管,违规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①汉鄂高速连接线工程(沙窝出口),存在工程造价比原合同增加200多万元等问题,该工程原本三个月可完工,却用了一年多时间,至今仍未进行审计结算。

汉鄂高速鄂州东互通连接线路面工程已完成初步审计,并与施工单位进行了竣工结算。

②花湖开发区管委会与航宇公司无评估报告支付拆迁款5503.5万元,无拆迁协议付款150.6万元和超协议付款31万元。

对审计发现的无拆迁价格评估报告支付拆迁户拆迁款进行了全面核查,按照一户一册一报告的要求,已重新出具135户拆迁户的评估报告,完善了相关支出凭证,其他评估报告正在完善中。无协议付款的51户已全部完善相关支付凭证和协议报告,超协议付款的15户主要为附属物漏项,已经按照相关程序完善手续。

20163月至12月,航空都市区管委会搬迁燕矶镇办公楼装修工程,存在规避公开招标问题。

一是认真梳理燕矶办公楼装修工程公开招标事宜。为适应区政府20165月份整体搬迁到燕矶镇办公的工作需要,加快推进航空都市区建设,考虑到时间紧、任务重,决定采取分段设计、分段招标、分段施工的方式对燕矶镇办公楼进行装修,具体为将燕矶镇政府办公楼1-3层按精装修公开招标,4-6楼按一般装修公开招标,外墙严格按照装修设计方案公开招标。目前,燕矶镇政府办公楼装修工程正在进行审计。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领域严格执行五制(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施工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管理具体办法》,进一步系统规范了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建设。

12.关于审计监督缺乏约束,作用弱化。

对相关责任单位已进行严肃处理。

(五)执行党的干部政策不到位,选人用人问题较为突出方面。

13.关于履行选拔任用干部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开展批评教育。对参与干部考察的当事人,根据不同情况、不同责任,分别进行提醒、批评教育,促进组工干部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干部工作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以鄂城组通20174号文件在全区范围内转发中组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制作36个宣传台签发放至县级干部和相关部门,组织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学习并报送学习情况。

三是严格选任程序。严格执行三个不上会”“凡提四必”“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等规定。对拟提拔重用人选,严格按照干部推荐考察方案实施,采取先个别谈话推荐、再大会民主推荐方式,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程序确定考察对象,全面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严禁以个别谈话评价代替组织考察谈话。  

14.关于干部任命不够严肃的问题。

《地方组织法》中明确规定:换届后政府工作部门主要领导两个月内需提名任职。但由于新一届区委领导班子调整较大,熟悉干部情况需要过程,经与人大沟通,慎重考虑,人员暂不调整,并于2017113日,由区委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名,区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律程序任命政府部门主职。为建立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机制,自201612月底至20173月,区委开展了区直部门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分析,区委领导多次深入各单位开展调研,对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充分了解酝酿后,根据领导干部交流轮岗有关规定和人岗相适原则,提出区直部门主职人事调整方案,其中包括7名政府部门主职,经区委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名,428日,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按照法律程序任免。

15.关于基层干部长期不轮岗的问题。

一是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对全区10个乡镇财政所连续任职5年以上的主任(8人)、副主任(16人)共24人进行交流轮岗,其中,主任岗位免职3人,调整交流1人,轮岗4人;副主任岗位免职4人,调整交流2人,轮岗10人。参照《鄂州市领导干部交流和轮岗工作实施办法》,对2名年满59岁即将到龄退休的副主任未作调整。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对全区10个乡镇任职满5年以上的教育干事全部进行了轮岗交流。

二是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印发《鄂城区干部交流和轮岗工作实施办法》,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和中层岗位负责人轮岗交流的具体规定、程序和要求。

16.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后继乏力的问题。

一是加大补充力度。新招录选调生13名、公务员11名补充干部队伍,招聘12名重点大学优秀毕业生进入我区事业单位。

二是加大培养力度。推动年轻干部在一线锻炼培养,129名年轻干部中,有98名选派在乡镇、新区、开发区一线。

三是加大关怀力度。召开全区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座谈会,了解年轻干部所思、所学、所需,关心关爱年轻干部成长成才,让年轻干部留得下来。 

三、注重标本兼治,巩固扩大成果,努力推动巡视整改转化为推动鄂城转型发展的强大动力

巡视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离省委要求和干部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继续整改任务依然很重。下一步,我们将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之以恒地抓好继续整改工作,直到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全面完成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工作标准不降低,工作力度不减弱,工作劲头不放松,持之以恒深入整改。

二是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坚持责任和目标更明、要求和标准更高、措施和力度更强,把整改责任压实、压到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出现反弹;对已基本完成的问题,抓好后续整改,彻底解决问题;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花湖开发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超编进人以及监管责任空转的3个问题,紧盯不放,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每个问题的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把抓好巡视回头看整改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在深入整改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构建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还需要完善的制度,抓紧研究,堵塞漏洞,弥补缺失,努力构建长效机制。通过扎紧制度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四是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把搞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鄂城转型发展的强大动力,紧紧抓住国际航空大都市和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建设的历史契机,大力推进一城三区建设,以打赢征收拆迁、脱贫攻坚、安定稳定、生态环保的攻坚战的实际成果检验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中共鄂城区委员会

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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