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城财采计【2016】67号函,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区公安分局委托,现就执法记录仪信息采集工作站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执法记录仪信息采集工作站
二、、采购数量及预算:采购执法记录仪信息采集工作站数量15个,总预算45万元。
三、供应商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产品供应商需是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入围供应商,产品需具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根据《GA1051-2013标准》出具的检验报告
(三)获得了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谈判文件获得时间: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在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次采购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报名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3月1日—3月6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30-5:00(北京时间);地点: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明堂路70号,鄂城区政府大楼二楼)。
五、谈判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16年3月10日上午12:00时,地点: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六、谈判时间:2016年3月10日下午3:00。
七、谈判地点:鄂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联系人:李文胜, 联系电话:13908688979
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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