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智能问答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鄂城区公安分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信息来源:鄂城区公安分局 日期:2025-04-09
 

序号

行政检查主体

行政检查事项

法定依据

承办

机构

行政检查

频次上限

行政检查标准

专项检查

计划

行政检查文书

1

鄂城区公安分局

对旅馆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行政法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根据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旅馆治安管理的职责是,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依法惩办侵犯旅馆和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

鄂城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0711-3752890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2

鄂城区公安分局

对保安服务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行政法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根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指导保安从业单位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督促保安从业单位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

鄂城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0711-3752890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3

鄂城区公安分局

对民用爆炸物品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行政法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四条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鄂城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0711-3752890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ICP备案号:鄂ICP备1700528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1号    网站标识:4207040001
主办单位:鄂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系统管理入口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7-60896105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办明塘路70号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