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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文化和旅游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信息来源:鄂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日期:2025-03-19
 

序号

行政检查主体

行政检查事项

法定依据

承办机构

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行政检查标准

专项检查计划

行政检查文书

1

鄂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22年3月29日第四次修订) 第四条第一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 审批,并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鄂城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主要检查: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否持有并于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载明事项是否与检查情况一致,出入口、收银台等显著位置是否张贴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是否接纳未成年人,是否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是否建立巡查制度,管理人员是否进行场所巡查并立即制止、报告上网消费者违法行为等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格式

 

2

鄂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对娱乐场所的监督检查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二次修订)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

鄂城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主要检查:娱乐场所是否持有并于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载明事项是否与检查情况一致,是否建立巡查制度,管理人员是否进行场所巡查并立即报告场所内违法犯罪活动等。检查歌舞娱乐场所出入口、收银台或者大厅等显著位置是否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区域内是否有未成年人。检查舞厅是否配备安全检查设备,是否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游艺娱乐经营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是否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向未成年人提供,设置的游戏游艺设备是否经过文化行政部门内容审核,是否擅自实质性变更内容,游戏游艺设备是否具有或者变相具有押分、退分、退币、退钢珠等功能,是否以现金或者有价证券作为奖品,或者回购奖品等。剧本娱乐场所是否取得并于显著位置悬挂《备案登记证明》,是否设置适龄提示,使用的剧本是否标明适龄范围,剧本娱乐活动是否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是否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向未成年人提供剧本娱乐活动等。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格式

 

3

鄂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对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监督检查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5月10日文化部令第27号公布,2017年12月15日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 第六条第三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对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

鄂城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主要检查: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是否持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许可证载明事项是否与检查情况一致,是否在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是否建立自审制度等。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格式

 

4

鄂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对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6号)第三条第三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依法授权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对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实施处罚

鄂城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主要检查:艺术品经营单位是否取得《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证明》,艺术品进货来源渠道是否合规、是否按规定保存相关凭证、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伪造、冒充他人名义的艺术品,是否经营国家禁止内容的艺术品等。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格式

 

5

鄂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对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第四次修订)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

鄂城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主要检查:营业性演出举办单位是否依法取得文化行政部门批准文件,核查批准文件载明事项是否与现场检查情况一致,是否超范围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变更营业性演出经营项目是否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变更演出举办单位、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或者节目是否重新报批,营业性演出是否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是否未经批准擅自出售演出门票,是否擅自使用有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失德演员、利用涉劣迹艺人相关内容开展演出宣传或招徕,演出举办单位是否有现场演唱、演奏记录,是否含有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危害社会公德、违反公序良俗、畸形审美等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情形的不良文化内容等。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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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鄂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监督检查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2017年12月15日修订)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艺术考级的政策、法规,监督检查艺术考级活动。

鄂城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主要检查:组织艺术考级活动前未向社会发布考级简章或考级简章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未按规定将承办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合作协议备案的;组织艺术考级活动未按规定将考级简章、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考官名单等情况备案等。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格式

 

7

鄂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对旅行社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

第八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旅游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交通等执法部门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鄂城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主要检查:旅行社是否存在“不合理低价游”、零负团费,与游客是否签订旅游合同,是否违反合同内容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是否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参加自费项目。旅行社租用车辆所属旅游车辆运输公司的经营资质是否合法,租车合同是否完备,租用车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要求,是否按照国家有关保险规定进行投保。导游员是否无证上岗、私自承揽业务、擅自变更行程、私自转团、诱骗游客消费(购物)、强迫购物、辱骂游客、向游客兜售物品,是否从游客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中获取不正当回扣、佣金等利益等。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格式

 

8

鄂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对A级景区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

第七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第八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旅游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交通等执法部门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第一百零五条 景区在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公告或者未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未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或者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六个月。

鄂城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主要检查:景区接待旅游者是否落实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景区是否公布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并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对景区接待旅游者的数量进行控制等。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格式

 

9

鄂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对星级饭店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

第八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旅游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交通等执法部门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鄂城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主要检查:星级饭店的卫生、服务、经营和管理等。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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