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夏季餐饮食品安全提示
炎炎夏季,气温高、湿度大,非常有利于细菌的生长繁殖,食物容易腐败变质,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季节。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公众身体健康,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如下食品安全提示:
一、做好食品安全自查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餐饮单位须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
2.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场所三防设施是否齐全并运行正常、环境卫生、原料采购、加工制作、贮存管理、温湿度控制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关键环节。
3.把好原料进货关口。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不采购来源不明、过期、腐败变质、掺杂掺假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可追溯。
二、确保食物烧熟煮透
1.加热至安全温度。烹制肉、禽、蛋和海鲜等食品时,必须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以杀灭致病菌和寄生虫,确保动物性食品无血水残留。
2.特别关注高风险食品。四季豆、豆浆等食品因其特殊性,需特别注意加工过程中的温度控制和时间管理,确保烧熟煮透,避免食物中毒。
三、严格实施生熟分开
1.清洗切配分开。畜禽肉、水产品和蔬菜等食材在清洗和切配过程中要分开处理,避免交叉污染。
2.存放分开。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别存放,并明确标识,防止混淆。
3.加工用具、容器分开。生熟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应严格分开使用,熟食专间内的加工用具、容器和冰箱应专用。
四、合理控制食品贮存时间和温度
1.即做即食。菜肴应尽可能当餐制作、当餐食用,减少存放时间。
2.控制存放条件。熟食在常温下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如需长时间保存,应在8℃以下冷藏或60℃以上热藏。
五、餐用具要及时清洗彻底消毒
1.及时清洗。餐用具使用后应立即清洗。
2.彻底消毒。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在使用前应经过彻底消毒处理,确保卫生安全。
3.使用集中消毒企业提供的一次性消毒餐具的,应向供应企业索取资质证明和消毒合格证明备查。
六、执行食品留样制度
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食品成品应进行留样,冷存放48小时,不少于125克,记录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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