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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4-02-26

各市场监管所、相关股室:

  现将《2024年全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6日

 

 

2024年全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全面统筹全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运用“鄂食安”监管平台,根据风险分级管理要求,合理安排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有力督促食品生产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全面履职尽责,结合实际制定如下计划:

  一、目标及要求

  以智慧监管手段贯穿监督检查全流程,将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作为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净化市场和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通过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指导帮助食品生产者发现问题,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提升监管部门履职尽责能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共同治理。

  二、依据及原则

  对食品生产者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必须严格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湖北省食品安全飞行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按照属地负责、风险管理、突出重点、程序合法、公正公开等基本原则组织实施。

  三、职责及任务

  (一)积极配合市局开展各项检查工作。配合市局开展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督促各市场监管所全面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各市场监管所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完成情况、成效进度、问题整改等方面进行跟踪督办,切实提高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质量。一是对国家、省、市、区抽检监测发现问题的食品生产企业,以及投诉举报、媒体舆情、有关部门通报、转办或其他线索表明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企业和为重大活动提供食品保障的企业开展飞行检查或体系检查。二是对大中型、风险较高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或体系检查。三是结合飞行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对各市场监管所监管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二)按时完成省局、市局、区局部署的专项检查任务。重点对中小型、中低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飞行检查。各市场监管所根据县(市、区)食品监管事权和监管对象风险分级的结果,明确日常监督检查人员,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做到对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全覆盖。

  四、步骤及安排

  (一)制定计划(2024年1月)。区局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根据责任分工,制定相应的监督检查实施计划(方案),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检查方式、检查内容、检查人员等,结合监管实际情况,分步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2024年2月至11月)。

  1.日常监督检查。区局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食品生产者风险分级和信用状况,采取“双随机”方式,制定检查计划,合理安排检查时间、频次和进度,按要求处理问题隐患,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根据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动态调整食品生产者风险等级,完善信用档案。

  2.飞行检查。飞行检查实施部门要严格按照《湖北省食品安全飞行检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内容、步骤、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受检食品生产者所在地市场监管所应至少安排1名同志作为飞行检查观察员参与检查,督促食品生产者限期全面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对整改情况逐项验收,及时向上级报告整改验收情况。

  3.体系检查。按照市局制定的体系检查方案,明确体系检查技术要点,按照相关规定组成不少于3人的检查组实施体系检查。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并参与体系检查工作,负责督促企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逐项验收,并按要求分别向市局、区局报告整改验收情况。

  (三)总结分析(2024年12月)。年底,各级监管部门要对本级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梳理、总结,综合分析食品生产者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总结梳理监督检查工作有效经验,提出进一步做好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市局、区局将通过“鄂食安”监管平台对各市场监管所检查覆盖率、问题发现率进行考核评估。

  五、措施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工作是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是及时发现排除问题隐患的重要途径。各地要高度重视,根据责任分工,统筹监管力量,通过“鄂食安”监管平台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形成监督检查工作闭环,确保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反馈。

  (二)严密组织。区局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周密、详实的监督检查实施计划(方案),在“鄂食安”监管平台对应发起监督检查任务,并将检查任务分解到具体的监管人员和食品生产者,确保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到位。

  (三)科学高效。要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和地方监管实际,科学统筹、合理确定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确保注重实效。开展的监督检查结果、整改情况,都要通过“鄂食安”监管平台录入,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动态调整企业风险等级,全面体现智慧监管成效。对上级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下级监管部门要高度关注,跟踪问效,督促整改,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坚决杜绝推诿扯皮而造成监管“盲区”和“真空”现象。

  (四)严肃纪律。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全面落实行风建设有关要求,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规范履职行为,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检查人员,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鄂州市2024年飞行检查企业名单

 

  鄂城区:

  鄂州市华绿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水产品、肉制品

  鄂州市可木一语食品加工中心    调味品,肉制品,水产制品

  湖北燕归来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酒类

  鄂州市绿维康食品有限公司      水产制品

  鄂州市佳发食品有限公司      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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