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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日期:2024-11-10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住建局的大力支持下,鄂城区住建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关于中低收入群体等6类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的部署和要求,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年初通过对中低收入群体等6类对象的动态监测,并结合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农户危房改造意愿,梳理出全区危房改造10户,其中C级房屋维修加固4户,D级危房新建房屋6户。目前10户房屋均已完工并通过验收,拨付补助资金20万元,并且已全部拨付到位。 

  二、主要做法 

  (一)压实责任,加强排查 

  鄂城区成立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全区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不松劲,政策有保障。区住建局党组组织全区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振兴乡村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并对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和驻村帮扶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切实加强领导、推进工作落实。今年10--11月,按照住建部工作部署,规范开展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开展“回头看”和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进行动态监测两项工作,对全区脱贫户和低收入群体进行了一次全方位信息排查和录入,实现了农村住房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通过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进行动态监测,对全区5415户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进行全面动态监测,监测结果为:A级住房户数为1207户、B级住房户数3079户、其他安全住房714户、无房户105户、死亡销户309。通过开展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回头看”,对全区3919户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开展“回头看”,排查结果为农村自有住房3110户(住房等级为A级854户,住房等级B级2256户)、其他安全住房486户,死亡销户323户。对排查发现符合改造政策的6类对象及时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对原通过借住、租住房屋、有改造意愿的6类对象,全部实施2024年度危房改造。 

  (二)与农村房屋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效衔接 

  根据《鄂城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区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整治督办责任;将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与农村房屋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相结合,发现一户处置一户,核实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又有改造意愿的第一时间纳入改造计划,立即整改。 

  (三)广泛宣传,增强政策知晓率 

  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农村房屋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密切关注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效化解排查整治中的社会风险隐患。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增强了农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知晓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标准和建设要求。 

  (四)开展危房改造动态检测 

  各镇、街每月报送辖区内农村危房改造动态检测情况。如发生突发事件,如遇暴雨,大风、洪水等特殊情况随时报送。 

  三、存在问题 

  危房改造信息录入不及时,录入信息有错漏。 

  四、下阶段工作打算 

   我们将切实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危房改造成果。坚决保证6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确保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政策继续执行,进一步加大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动态管理,发现一户解决一户,做到一户一制度,一户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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