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每月排查和重点月份督查,我区没有发现低收入群体等6类对象居住危房的问题,月排查过程中发现我区6类对象危房改造24户,其中:C级危房7户,D级危房17户。目前已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19户,发放补助资金68.25万元已发放到位。
二、工作落实情况
(一)建立巡查机制、出台保障方案
根据住建厅、财政厅、民政厅、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22]12号)文件的精神,我区出台了《鄂城区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鄂城建文[2021]6号的,并且在我们也出台了《全区6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实施方案》均明确了各镇、街办每月报送辖区6类重点对象住房排查情况,发现危房立即处置,处置的方式包括危房改造、投亲靠友、提前征收和入住公(廉租房)等方式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居住危房的问题,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不居住在危房内。
(二)开展动态监测,进行全面排查
各镇、街办每月报送排查出中低收入群体居住在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花名册,区住建局组织专班对排查出的房屋进行现场评定,对评定为C、D级的房屋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对于未评定为C、D级房屋,或者因灾受灾的房屋纳入跑风漏雨房屋受灾改造计划。通过部门联动,全区新增边缘户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132户。通过排查未发现居住在危房内的中低收入群体。
(三)加强部门协调,实现信息共享
我区对全区范围内的农村房屋进行了排查,经过鉴定排查出鉴定为C、D级危房1468户,数据导出后,我们第一时间进行比对联系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进行数据比对,比对未发现中低收入群体户居住在C、D级危房内。并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局加强沟通,在名单范围内的对象一旦认定为中低收入群体户第一时间告知区住建局,区住建局立即告知所在乡镇核实房屋状况并征求户主意愿,如改造对象有改造意愿第一时间纳入危房改造,如无改造意愿通过其他渠道解决住房安全有保障的问题。
(四)压实各级责任、加强督办检查
鄂城区成立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全区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不松劲,政策有保障。要求各镇、街办加强宣传力度,让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确保中低收入群体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今年以来全区召开专题会议3次,加强政策培训。重点布置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着重强调一旦发现中低收入群体户居住危房的情况立即处置,并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学习研究。今年以来下发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通报2次,现场检查督办按月开展,每月不定期深入现场,重点检查农村房屋信息录入情况和排查出C、D级房屋整改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部分乡镇、街办可能存在房屋排查技术力量不足;排查不及时的情况。
四、2024年工作计划
我们将切实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危房改造成果。坚决保证6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确保中低收入群体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政策继续执行,进一步加大力度,开展房屋安全隐患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业务培训,目前乡镇对危险房屋的甄别能力不足,对潜在的危险点和危险源认识不足,部分房屋的安全状况发生改变不能及时发现;二是加强房屋安全知识宣传,每个房屋的所有者都是房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我们将督促村、组加强对群众对危险房屋的认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将事故处置在萌芽状态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农村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动态管理,发现一户,解决一户,确保中低收入群体户居住的房屋住房安全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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