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0月,鄂州市共有地质灾害112处(主城区46处、乡镇66处),其中滑坡40处,地面塌陷43处,崩塌29处。我区共布置专业监测预警设备43处(其中,二级3处、三级40处),设备在线率达98%以上(部分仪器由于周边工程建设暂时移除,处于离线状态)。
一、2026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全省2026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和我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及特点,同时结合2000至2025年全市发生地质灾害的情况和趋势,2026年度,我区的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将会集中于5-9月,应重点关注我市桃花汛、梅雨期、盛夏局地强降水期和秋汛期的地质灾害防范,重点把控我市农村房前屋后、山区交通沿线、工程建设区、水库、旅游景区、矿区等主要风险点。
二、重点防范期及防范区域
(一)重点防范期。
根据鄂州市多年突发地质灾害统计分析,降水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鄂州市降水多集中于4~9月份,占全年降雨量的70%以上,全年约85%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在此时段,结合全市地质环境特征和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4~9月是我区突发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
(二)重点防范区域。
鄂城区是我市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地区,区内矿产资源丰富,开采活动强烈,岩溶地貌较为发育,主要地质灾害为地面塌陷(采空、岩溶)、不稳定斜坡等。重点防范乡镇为西山街道、汀祖、泽林、碧石渡4个乡镇(街道)。主要社区和村庄有:西山街道相关环山社区;泽林镇涂桥、泽林、楼下、陈桥、余山下村;汀祖镇刘云、吴垴、丁坳、刘畈、刘显和汀祖村;碧石渡镇金文武、卢湾村、虹桥村、李境村;杜山镇三山村及花湖镇白龙村。重点监控区域如下:
(1)泽林镇中心城区
泽林三组、四组铁路线以东,泽杜路-汉唐彩瓦厂-天然气站一带以北,福胜小区大门至恒大彩钢厂一带以南区域;广山矿区西部江碧路沿线和南部住宅小区。
(2)程潮矿区
铁矿塌陷区、选矿车间至郑家湾之间的矿区公路及杨家境坟山、涂桥村石家湾、原涂桥村村部至昌下公路、球团厂专用铁路沿线等。
(3)汀祖镇
陈盛矿区、大铜坑矿区、小铜坑矿区、大洪山矿区周边受采空或岩溶威胁村庄;吴垴村管咀上、下桥至刘畈村上畈、下畈、纸曹彭及沿泉塘港两岸一带岩溶发育区域。
(4)碧石渡镇
金文武矿区、黄土咀矿区、金盆煤矿等周边受采空或岩溶威胁村庄及白雉山林场边坡治理区域。
(5)长港沿线受崩岸威胁的村庄
(6)西山街道
西山街道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以切坡建房修路为主,区内发育有多处地质灾害,严重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建构筑物、旅游交通及输变线路、通讯设施的安全,威胁对象极多;是我市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地区。重点防范区域为塘角头村、西山、雷山、葛山等较大山体及辖区内工程治理区域。
三、全区地质灾害监测点防治对策和责任单位
2026年,结合市地质灾害防治“四位一体”网格化隐患点核查报告,我局建立了地质灾害“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落实了网格巡查人员,签订了地质灾害群策群测协议。
四、地质灾害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防范意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秉持“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理念,真正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充分认识极端天气致灾事件趋多趋频趋强趋广态势,着眼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等人类工程活动可能带来或遭受地质灾害造成的影响,聚焦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要区域,作为年度防范重点,着力全年全天候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坚持政府主导,加大部门协作。明确各级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的划分,坚持地方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地位,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本着“谁引发、谁治理,谁建设、谁负责,谁监管、谁组织”原则,做好本领域职责范围相关场所和设施的地质灾害巡(排)查、监测预警、综合治理等工作,并协助应急管理部门统筹抓好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
(三)强化排查整治,协同防范风险。强化各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研判排查,进一步提升相关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地质灾害及相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力度,坚持多部门常态化会商研判机制,及时组织对雨情、汛情、险情、灾情舆情等会商评估,加强信息互联互通,牢固树立关口前移意识,依托技术支撑队伍开展排查整治,既要重视灾害发生后次生、衍生风险,更要关注成灾之前苗头性、趋势性,及时处置灾害风险隐患最大限度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持续统筹行政、技术、社会等各方力量,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要时间节点,不断健全优化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和措施。
(四)深化预警建设,做好避险转移。持续深化“点面结合”和“人防+技防”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专群结合”发展。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加强部门间信息资源利用,实现信息共享综合优势,加强已建专业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优化监测预警模型、预警阈值设定,加强对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异常信息的研判处置,进一步完善全市地质灾害监测台站网络体系,提升气象风险预警信息的精准度和指向性。细化预警发布、交通管制、人员转移等处置流程,严格落实避险管理,把及时撤离受威胁群众作为重要任务,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应转快转”,确保避险转移的闭环。
(五)做好宣传教育,普及防灾知识。加强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基本知识、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培训、讲座、布告、标语、电视、典型事例剖析等各种形式,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经验。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通过实战方式对突发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应急预案实施、部门联动机制等方面进行综合性检验评判、考核及改进,提高群众防灾意识和临灾自救能力。
(六)加强规划管控,做好源头治理。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和集镇建设前,建设单位必须在选址阶段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做好该项目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编制,并根据评估报告的建议,做好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工程建设尽量避开高易发区,若无法避让,施工前应进行专门地质勘察工作,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方案。建设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根据建设项目规划要求做好相关防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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