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中明确:在过渡期内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统称为“国土空间规划”(目前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进度与全国其他城市整体一致) 。已经公布的鄂州市城乡总体规划过渡性总图即为最新版国土空间规划。